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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57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30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粮食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粮食局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30日

  吕梁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向上级政府和部门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3)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对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按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监督企业执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5)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7)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8)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9)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市粮食局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包括市粮食干部培训学校,市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市粮油批发市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粮食局正确指导下,我市粮食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理念,开拓进取,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市粮食流通工作取得新成效。

  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一是根据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及早部署,强化沟通,狠抓落实,按期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在省考中我市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及早安排部署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10月份,召开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会,对市直15个考核成员单位考核工作提前进行安排和部署,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吕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起草制定《关于做好2018年度吕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总结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总结工作及早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整个考核工作的进程。

  2、加强粮食保供稳价。一是据统算,全市粮食购进13亿斤,销售10亿斤,购销基本平衡。二是市级储备粮完成2亿斤,其中成品粮1230万斤,小包装油360万斤。县级储备粮及成品粮完成近9000万斤,成品油60万斤。三是全市建立应急供应网点182个,应急配送中心13个,应急加工企业18家,应急储运企业8家。四是建立“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示范单位27家,其中示范销售店7个,示范经销点20个。五是进一步发展粮食产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全国、全省粮食交易会,与河南濮阳、山东济宁粮食局分别签订粮食购销战略合作协议。六是设立27个粮油信息监测点,实时对全市粮食市场行情进行无盲区监测,每月按时报送和发布粮食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走势分析,全市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3、强化储粮安全管理。一是组织对全市粮油仓储企业进行备案统计,全市符合粮油仓储备案资格的企业39个。二是4月和10月分别对离石国家粮食储备库省储玉米委托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完成了品质测定。完成对汾阳、文水、兴县、临县四个县新收获粮食样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三是组织完成对汾阳、文水市储轮换玉米的入库验收。四是组织对全市14个储备库进行智能化粮库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全市智能化粮库提升改造项目。申报市粮油质检中心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项目,共投资500万元。五是组织对全市14个储粮企业进行春秋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全市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六是组织开展全市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培训及演练,不断提升职工安全储粮意识和技能。七是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4、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一是积极组织实施好粮油行动计划,认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汾阳市的“汾州香”小米被评为“中国好粮油”和“山西好粮油”品牌,兴县的“山花烂漫”小米被评为“山西好粮油”品牌。兴县山花烂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荣获“山西小米”品牌商标使用授权。岚县已命名为“中国马铃薯(美食)之乡”。今年又继续申报中国好粮油企业3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1个、、杂粮加工企业仓储建设项目2个、优质粮食工程项目2个、“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二是组织对全市优质小米生产基地和汾阳、兴县、岚县小米生产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全市品牌粮油企业参加了2018年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全国粮食科技活动周杂粮(山西)分会、山西粮食产销衔接会、“山西小米”品牌建设推进会、首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大力宣传推广特色粮油产品,广泛开展产销合作交易和招商引资活动。

  5、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一是从去年秋粮上市至今年3月底,认真组织开展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全市检查收购主体75个,检查次数37次,出动执法人员208人次,有效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宣传“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三是5月份,组成检查工作小组,对阳泉市粮食库存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圆满完成了2018年全省粮食库存交叉检查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有效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最多跑一次”和“证照分离”,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五是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粮食经营者进行摸清登记,逐户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信息档案,开展粮食经营者信用评价工作。

  6、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一是全市13个县(市、区)粮食国有企业,已有临县、交口县、岚县、交城县、汾阳市、孝义市、离石区7个县(市、区)完成改革,人员全部分流。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部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制模式完成了改制重组。5个直属储备库正在组织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制改革。二是积极开展民营资本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离石国家粮食储备库与山东济宁粮食储备库和企业职工入股投资组建的三川河面业有限公司的完善和提高,为全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带头试点,树立典型。积极选择和吸纳有资质、守信用、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粮食经纪人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工作。三是会同农发行调研测算粮食收购所需资金,协调企业多方筹资,有效落实购粮企业的收购资金。四是落实市级财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经费60.02万元,落实上半年市级储备粮油、应急小包装粮油利息、轮换和保管费用补贴1272.11万元。五是积极组织落实困难企业涉军人员和下岗人员的诉求,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竭力加强稳定工作。对直属企业复退军人、志愿兵养老保险、取暖、生活费进行摸底测算,共解决涉军人员29人,所涉经费143.04万元。对后续增加的复退军人所涉经费进行测算并上报经费共计71.60万元。对直属12家停产停业企业291名在职职工基本情况摸底汇总,对2019年47名到龄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欠缴情况摸底测算共计欠费429.55万元,其中个人垫缴16.24万元,对2017年前159名已退休职工个人垫缴单位养老保险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共计费用456.58万元。争取政策支持,帮助解决缴纳2018年10家直属困难企业26名到龄退休职工所欠养老金费用共计275.04万元,确保到龄职工正常退休。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包含市粮食局机关和市粮食干部培训学校、市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市粮油批发市场3个下属单位共4个单位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为138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收入为1387.08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1387.08万元,其中:粮油储备收入12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6.82万元,住房保障收入45.80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为1339.49万元,都是一般公共决算支出为133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236.38万元,项目支出103.11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为1236.38万元,主要有:

  (1)、工资福利支出602.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3.85万元,津贴补贴105.34万元,奖金20.10万元,,绩效工资62.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0.71万元,医疗保险23.76万元,住房公积金45.8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9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4.2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5万元,印刷费2.45万元,咨询费0.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53万元,差旅费8.56万元,维修费3.74万元,福利费12.48万元,邮寄费1.93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集体取暖费3.94万元,交通费8.08万元,其他交通费15.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3.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9.39万元,其中:离休费24.28万元,退休费15.93万元,生活补助5.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1万元。

  2、项目支出103.11万元,主要是粮油事务支出:

  (1)、粮食专项业务活动费57.82万元。

  (2)、事业运行支出10.30 万元。

  (3)、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5.00万元。

  (三)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及所属各单位的决算总收入为1387.08万元,比上年的决算总收入1036.81万元,净增加350.27万元,增幅为33.78%,主要是2018年有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建设资金269.6万元,法院判决专项资金154.15万元,而2017年没有这两项。

  2018年决算总支出为1339.49万元,比上年的决算总支出为1029.67万元净增加309.82万元,主要是2018年支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建设资金269.6万元.支法院判决专项资金154.15万元,而2017年没有这两项。

  2018年基本支出为1236.38万元,比上年的基本支出949.17万元净增加了287.21万元.增幅为30.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02.7万元。比上年的629.37万元净减少26.67万元,增幅为4.2%,主要是职工退休后人员减少,工资等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554.29万元,比上年的172.9万元净增加381.39万元,增幅为2.2倍,主要是2018年支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建设资金269.6万元.支法院判决专项资金154.15万元,而2017年没有这两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79.39万元,比上年的146.9万元净减少67.5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2018年调整后决算不在此项目中反映。

  2018年项目支出为103.11万元,比上年的项目支出80.5万元净增加了22.61万元.增幅为28.09%,主要是粮食专项业务活动费今年57.82万元,去年38万元,今年比去年增加19.82万元;事业运行支出今年10.30万元,去年19.2 万元,今年比去年减少8.9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今年35万元,去年23.3万元,今年比去年增加11.7万元,主要体现在2018年粮食业务增加。

  2018年结转下年48.73万元,上年度仅为7.1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 12.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4 万元,车辆共4辆,运行的4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2、2018年机关运行费决算数554.29万元,主要为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3、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安排政府釆购经费10.05万元,公开招标釆购9.59万元,主要是电脑、传真机、打印机。

  4、2018年国有资产共计555.17万元,其中汽车64万元;房屋10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87.97万元

  5、我局无重点项目。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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