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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8-0133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02日 |
标 题: | 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2日 | |
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旅游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统筹全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
3、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基层旅游工作。
4、组织协调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5、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通过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带动就业和扶贫工作。
6、制定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组织全市旅游形象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推动国际间旅游交流与合作;管理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
7、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管和服务行为, 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8、强化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
9、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对从事编制旅游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证管理。
11、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旅游业的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 。
12、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加强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市内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1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文物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以下简称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 协同有关都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4、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5、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事项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
6、指导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审批事务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管理指导全市文博外事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与鉴定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
9、编制全市文博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文物保护事业专项补助经费。
10、负责全市文博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文博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
11、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外事侨务办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2、拟定全市外事工作规划;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3、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 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4、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
5、统筹办理市级对外联系交往和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问题。
6、负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 审批或转呈市委、市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境)任务,发放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统一审核办理公派出国(境)签证手续,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检查全市所属公派出国(境)组织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公派出国和进请外国人来访情况, 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书面报告。
7、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8、承担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与对外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9.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区域的各项工作和外宾参观点的开放建设工作。
10、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我市釆访的审批、接待和安排,审核外国记者要求会见和采访市领导的申请。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2、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监督实施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侨务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13、拟定全市港澳事务的相关政策;负责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工作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15、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文稿。
16、认真贯彻执行外事纪律;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17、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等工作。
18、负责归侨、侨眷和“三侨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确认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汉画像石博物馆主要职责
具有收藏、研究、教育三项基本社会功能。
(五)市旅游开发中心主要职责
为我市旅游接待等经营活动服务;对我市旅游景点、景区进行规划、开发、宣传;研究、收集、整理景点景区文化传说,探索旅游事业发展新思路。
(六)2018年,我市文物旅游主要工作任务
1、以旅游规划编制为指引,努力构建全市全域旅游大格局。
2、以提升我市旅游目的地吸引力为目的,强力狠抓标准化景区大建设。
3、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宗旨,全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大配套。
4、以专项治理为抓手,通力进行旅游市场环境大整治。
5、以“吕梁——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为主题,聚力搞好旅游形象大宣传。
6、以拓宽融资渠道为手段,致力巩固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大成果。
7、以大数据为支撑,竭力搭建智慧旅游大平台。
8、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依托,鼎力实施旅游扶贫大战略。
9、以抓好抓细文物基础工作为根基,着力推动文物保护大发展。
10、以守住文物旅游安全为底线,悉力确保安全生产大运转。
11、以充分发挥领导组的统筹协调职能为引领,协力奏响旅游业发展大合唱。
12、以聚焦巡察整改任务为重点,合力营造风清气正文物旅游发展大环境。
(七)2018年外事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国际友城建设
2、加大APEC卡宣传力度
3、扎实开展侨务工作
4、切实维护涉外安全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八)市汉画像石博物馆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博物馆全年参观接待任务。
2、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做好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并举行一次联合展览活动。
3、做好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4、完成“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的方案设计工作。
5、做好一楼、二楼展厅的辅陈改陈工作,细化文字、改进展板内容,达到图文并茂的效果。
6、为了提高我馆讲解员素质,组织进行讲解员的培训工作。
7、做好18年下乡扶贫工作。
(九)市旅游开发中心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加大对我市现有景区景点的宣传、推广,利用“5.19”旅游日、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散发大量宣传单、宣传册、条幅等,对外宣传我市独特的旅游资源。
2、对我市旅游资源配套设施、线路规划进行详细调查论证。
3、组织我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其它省市的旅游博览会等活动,在学习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也可宣传我市的旅游资源,让外界更多的人认识吕梁、走进吕梁。
二、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包含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物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吕梁市汉画像石博物馆和吕梁市旅游开发中心的收支情况。
(一)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125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402.755入万元,重点项目809万元,经常性项目40.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较2017年增加592.893万元,增89.99% ,原因是下达各县市重点项目支出(转移性支出)列入本单位及新增E山西项目支出等。
2、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125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本支出402.755万元,重点项目809万元,经常性项目40.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元;较2017年增加592.893万元,增89.99% ,原因是下达各县市重点项目支出(转移性支出)列入本单位及新增E山西项目支出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02.75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41.797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45.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05万元;经常性项目40.03万元,重点项目809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15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会议费1万元,较2017年减少1.8万元,减少9.1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8万元,公务接待示变化,会议费增加1万元)。
4、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重点项目支出8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30万元。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所需要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对全市重点文物实施保护。
旅游发展及形象宣传推广经费及因公电子护照二期和E山西项目软硬件设备等679万元。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24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等。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5.15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12.25万元。
(二)市汉画像石博物馆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376.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068万元,经常性项目收入23.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较2017年增加41.35万元,增幅12.33%,为人员工资基数变动增加。
2、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376.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068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23.6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元;较2017年增加41.35万元,增幅12.33%,为人员工资基数变动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353.06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20.192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1.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7万元;
(2)、经常性项目支出23.6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17年未变化。
(4)政府采购预算16.45万元。
(三)市旅游开发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47.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较2017年增加7.537万元,减幅13.60%,为调出1人减少。。
2、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47.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65万元,经常性项目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6.36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2.26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15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1.0万元,较17年未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344.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0.08%,主要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及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240.7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9.92%,主要包括办公楼、汽车和办公设备等。
吕梁市汉画像石博物馆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24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43%,主要为财政应返还额度款;固定资产223.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9.57%,主要包括车和办公设备等。
吕梁市旅游开发中心2017年度资产总额为 9.76 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9.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 %,主要包括车和办公设备等。
吕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