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9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324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煤炭纠察支队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标 题: | 吕梁市煤炭纠察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公示说明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
吕梁市煤炭纠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受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行政处罚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涉煤企业(煤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转化企业和煤层气生产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2、对全市涉煤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全市范围内涉煤企业举报案件的立案调查、查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参与涉煤企业3人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罚。
5、做好委托机关安排的各项随机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构成设置
吕梁市煤炭纠察支队是吕梁市直属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下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管科、监督科、执法科、票证科、煤纠科。
2、机构人员情况
经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6名,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42人。
机构设置与上年无变化。
第二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56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563.81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预算支出53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6万元,项目支出64.4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8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6万元,占比88%;项目支出64.45万元,占比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3.81万元、支出总计533.52万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2.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上培训费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7.9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37.13万元,占比82%,日常公用经费31.93万元,占比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3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81万元,支出533.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较 2018 年决算减少27.9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减少;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 0万元。较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7.1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3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预算的43%,比上年增加4.25万元,原因是:外出检查次数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比 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主要领导用车0台、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勤执法用车9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支队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公开规定,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