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9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325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招商引资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标 题: | 吕梁市招商引资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
吕梁市招商引资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和产业规划,全方位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
2、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和分解下达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对外合作、投资促进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考核、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介工作,提出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建议。
3、负责全市重点投资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签约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跟踪、服务和督导,协调解决属于市级层面事权的问题,统计上报属于省级层面事权的问题;协调、指导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受理投资商投诉事项。
4、组织开展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分析对吕梁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潜在投资者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趋势,收集、分析、研究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区域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5、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全市性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大型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推进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和参加投资洽谈相关活动。
6、承办国(境)内外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来吕梁考察访问, 以及我市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国(境)内外考察访问的联络、接洽工作。
7、负责推进落实以市政府名义与市外各级政府、国家部委、高等院校、企业等之间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和备忘录,以及与相关国家政府、境外有关组织或机构签署的经贸合作协议和备忘录;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落实。
8、负责与市外各级政府、国家部委、大型企业驻吕梁办事机构的联系工作;联系服务市外驻吕梁及我市驻外商(协)会工作;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和国际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并联络工作。
9、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平台、吕梁招商引资网、全市招商引资电子督办系统等平台和系统的管理、运营和维护;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专家库、顾问团等的建设和管理。
10、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招商引资机构业务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车辆、资产等
1、机构设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职数6正3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一室五科(办公室、项目管理科、对外合作科、信息网络科、咨询服务科、展会展务科)。实有编制22人,现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干部7人。
2、车辆编制1个,实有公务用车1辆。
3、账面固定资产原值460642元。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执行情况
全年签约项目128个,投资总额846.28亿元,完成签约项目金额目标任务的112.5%;2019年新开工项目79个,其中:当年签约当年开工项目71个,开工率55.5%;当年新开工项目投资额283.5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6.6%;固投项目到位资金61.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7.4%,非固投项目到位资金为12.3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76.6%。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大力夯实基础工作。制作了2019年招商引资宣传片,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编制招商图谱及投资宣传片;组织了两次项目征集工作,上报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4个,总投资额748.72亿元,编入《山西省招商引资项目册》;编印包装《吕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共收集项目101个,总投资额2050.63亿元。
2、自主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今年我市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第四届全国古村镇大会、第二届“一带一路”煤焦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研讨会、第三届“数谷吕梁·智赢未来”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会、第三届山西(汾阳·杏花村)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第四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暨2019农民丰收节6场招商活动。共签约投资及贸易类项目161个,投资及贸易额244.29 亿元,涉及新型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文旅及功能食品贸易等领域。其中,第三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共签约投资及贸易类项目101个,金额23.07亿元;第二届“一带一路”煤焦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研讨会签约项目16个,总投资208.3亿元;吕梁市第三届“数谷吕梁智赢未来”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会签约项目19个,总投资3.78亿元;第四届吕梁名特优功能食品展销会暨2019农民丰收节签约项目25个,总金额9.14亿元。
各县(市、区)也根据产业特色和发展方向积极搭建特色招商平台。交城县举办了“中国硝基肥产业智库建设”研讨暨主题招商会和氮肥工业协会硝基钙镁肥招商大会。文水县在太原举办了名特优展销会。孝义市举办了2019生物降解材料技术国际研讨会。中阳县成功搭建北京临时党支部招商引资平台,进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举办了山西省侨联新侨创新创业联盟第三届理事大会暨中阳县招商引资及特色产品推介会和山西省委统战部消费扶贫与中阳行暨现场对接会。柳林县在浙江、江苏、天津、河北设立了招商引资窗口,举办了全国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交流大会暨全国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高峰论坛和首届红枣文化节暨红枣产业发展论坛。交口县在太原举办了“食用菌产业发展暨韦禾菌棒出口韩国”推介会、全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论坛暨第二届交口香菇品牌推介会和交口特色农产品(太原)展销暨文旅推介会。石楼县举行了第二届“迎客商 兴石楼”主题招商引资引智推介会和山西省光彩事业石楼行暨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会。兴县与太原理工大学科研协作平台达成合作投资意向,与煤炭科学技术研究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岚县在广州举行了招商引资推介暨区域公共品牌“壹品岚州”发布会。临县举办了第四届“枣儿红了”红枣旅游文化节。
3、借助展会平台招商。组织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北武当景区、沟门碗团等4户企业参展,离石区无机纤维包装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额1.3亿元。借助2019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路投资大会走进山西主宾省的优势,我市组织汾酒集团、晋能集团、金晖兆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展,克虎红枣现场销售3.5万元,达成合作意向、代加工、原料销售约80万元,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签约1亿元的智能洗肺机项目。此外,我市还组织20余户企业参加了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博览会、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二十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的红枣、核桃、小杂粮、陈醋、特色饮品、白酒等名特优功能食品得到与会客商的青睐,现场销售约18.8万元,达成订单合同20余万元,极大提升了我市特色农产品的认可度、知名度。
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加深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交流合作。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李正印率吕梁市党政代表团到深圳学习考察并招商引资,代表团走访了华为、华强方特、香港铜锣湾大陆集团、中国燃气、深圳大疆、南方科技大学、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并就项目合作进行洽谈,9个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93.1亿元。继续加深与我省驻外办事处的合作,山西省驻广州办事处组织珠三角企业家考察团到我市考察,南方电网、华强方特、车海洋等企业专程来我市进一步深入考察洽谈,其中,华强方特、车海洋两户企业即将落户我市。
5、积极开展以商招商。异地山西(吕梁)商会、山西异地商会一直以来是我市招商引资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招商部门紧紧依靠和调动商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参加举办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刘晋萍副市长带队参加了泛珠三角地区山西商会第一届第四次联席会议并进行了招商引资主旨推介,吕梁市与珠三角地区山西商会联席会议签订了《战略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组织开发区参加了2019中部六省上海商会联席会议暨山西省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接待了浙江省企业家考察团在吕梁市的投资考察。
各县(市、区)也积极调动商会及在外人士力量,充分发挥以商招商作用。孝义市举办了胜溪英才情系故里聚力发展恳谈会,与孝义籍在外人士建立联系;文水县召开了第三届“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恳谈会;离石区与上海山西商会、北京和上海吕梁商会及9家企业召开了2019招商引资洽谈会;中阳县举办了山西省福建、青海、湖北商会中阳项目对接会,对煤制天然气项目产生投资兴趣;组织召开了山西省异地行业商协会助力中阳发展太原座谈会,达成3家企业投资意向;柳林县与上海山西商会召开了座谈会,达成2个项目投资意向;岚县组织参加了澳门工商界人士来晋经贸交流恳谈会。通过商会宣传我市招商引资政策、资源、产业优势,扩大影响、招商引资。
6、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开工进程。对2019年前签约项目大起底,全面核实项目审批、开工、入统计局固投库情况,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按照项目落地入库常态化机制和“五个一”包联机制全力推进;按季度组织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了解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指导县(市、区)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协调发改、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签约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及时完成统计部门统计入库工作,确保签约项目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三、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我单位2019年收入37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收入294.58万元增加76.83万元,比2018年收入348.21万元增加23.20万元,增加了6.6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正常增资调增预算部分,2019年新增的财政拨付的2018年年休未休奖金,2019年财政拨付的执行新标准的2018年目标责任奖增加部分,我单位去世一名离休人员申请财政拨付的一次性抚恤金等。
(二)支出决算
我单位本年费用支出360.05万元,业务活动费用75.77万元,占总费用比21.04%;单位管理费用284.28万元,占总费用比78.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89万元,占总费用比55.80%;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4万元,占总费用比28.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9万元,占总费用比15.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费用3.53万元。占总费用比0.98%。比2019年初预算支出294.58万元增加65.47万元,比2018年费用支出381.50万元减少21.45万元,减少了6%。其中:(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28.53万元,占总费用比59.90%,2019年减少了27.64万元,主要原因包括:2018年预缴养老中心单位养老保险257710元(由于我单位调入2名副处级干部,到2018年年底未能在养老中心办理调入手续,所以按预缴处理),2019年单位养老保险为实缴181034.32元(由于我单位调入2名副处级干部,到2019年年底未能在养老中心办理调入手续,所以应缴未缴);2018年包含退还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2019年无;2018年包含临时工和见习生工资,2019年临时工和见习生工资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92.43万元,占总费用比24.23%,2019年增加了9.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2018年新增加一名下乡人员,增加的相应下乡补助费用;2019年临时工和见习生工资记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21.09万,总费用比5.53%,2019年增加了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发放的2018年年休未休奖金,2018年没有;2019年财政拨付的执行新标准的2018年目标责任奖较2017的目标责任奖每人增加了4000元;我单位2019年去世一名离休人员,向财政申请拨付的一次性抚恤金,2018年无。(4)2018年折旧费用39.44万元。占总费用比10.34%,2019年减少了35.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当年补提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9.44万元,而2019年是正常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53万元。
特别说明:2019年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并行记账,事业支出3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422.76元=单位管理费用2842755.38元-本年累计折旧35332.62元;事业支出项目支出792081元=业务活动费用757681元+资本性支出44000元-见习生工资财政补贴9600元。
(三)结余情况
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11.46万元,比 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5.82万元增加5.64万元,结余部分主要是应缴未缴调入人员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应支未支的援疆人员的探亲补助,其余2.85万元已上缴财政统筹。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为4.4万元,属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车辆编制1个,实有公务用车1辆。
四、 “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和2019年初预算、2018年度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为0元,和2019年初预算、2018年度决算持平;我单位车辆编制1个,实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购置费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9年初预算7万元减少2.59万元,比2018年度决算3.81万元增加0.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比上年略有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3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费7.5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福利费4.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和2019年初预算32.06万元持平,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25.43万元增加6.6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务费中的差旅费和公务车运行费中的车辆维修费比上年有增加。
六、我单位无所属单位,决算只包括本级。
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