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9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325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2日 |
标 题: |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2日 | |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主要有两大领域: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具体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オ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院士、博士后管理办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査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人社领域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1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时限,实施“互联网+人社”工程,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扩大自主评审范围,下放职称评审权;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岗位聘用认定权限;开展“多证合一”试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机构设置
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以下单位:本部门决算包括机关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下属单位包括:市劳动就业局、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6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等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另,建制为正处级的市高级技工学校属人社局联系单位。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1283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569.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86万元,事业收入184.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61万元。
2019年预算支出132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06万元,项目支出835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83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9.18万元,占比97.96 %;上级补助收入76.86万元,占比0.6%;事业收入184.52万元,占比1.44%;其他收入0.61万元,占比0.0048%。 上年收入18979.23万元,比上年减少614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06万元,占比36.9%;项目支出8352万元,占比63.1%。 上年支出16715.90万元,比上年减少347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69.18万元、支出总计13001.96万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894.38万元,下降31.92%,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63.03万元,下降20.06%,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0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63.03万元,下降20.06%,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00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649.96万元、项目支出83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01.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9.18万元,支出1300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4%,较 2018 年决算减少5894.38万元,下降31.92%,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 0万元。较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6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改革划出导致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9.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 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3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19万元,完成预算的59.55%,比上年减少24.72万元,下降33.9%,原因是:加大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22万元,占比8.76%,比上年减少1.86万元,增长(下降)30.5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97万元,占比91.24%,比上年减少22.86 万元,下降3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费4.22万元,年初预算4.22万元,用于本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梁向南赴日考察学习介护工作因公出国出境5天,共计支出4.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97万元,年初预算76.7万元,(不超年初预算)。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日常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不超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团数1个,人数1人;公车保有量24辆。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39万元,比 2018 年
增加5.88万元,增加3.8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出差增加支出引起的。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台。其中,其他用车24台,其他车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4992万元,其中:
护理护工培训及就业专项资金2500万元,绩效目标:攻坚深度贫困县建立农业发展资金,帮助12500名贫困人口培训就业,完成扶贫脱贫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1232万元,绩效目标:引导、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预计参保人数达到120000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退休老工人津贴21万元,绩效目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7名退休老工人给与关怀,解决其生活困难。
吕梁驻军军队随军家属生活补贴139万元,绩效目标:在吕梁军分区、吕梁市武警支队、吕梁市消防支队报送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向财政提出申请,及时足额为现役军官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及时在社保机构缴纳各项社保费用,解决91名随军家属的生活困难。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100万元,绩效目标:资助城乡居民参保养老保险,解决30000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老有所养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