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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3292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3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组织指导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组织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监督检查,依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七)负责全市流通领域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二十)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特种设备检验所、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6个预算单位。

  三、2018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一是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二是组织机构全面健全。三是非公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全面覆盖。四是机关内控制度全面完善。及五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全力整治漠视群众利益行为。

  (二)简政放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拓宽改革思路,我们走出去对标沿海发达地市,先后学习了上海闵行、浙江宁波、台州创优营商环境的经验,以自我革命,壮士断腕的决心,削减审批权力,释放改革红利,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截止2019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共有228797户,当年新设市场主体35481户,比上年度市场主体增长18.35%,平均每天新设市场主体98户。位列全省前茅,极大地激活了市场活力,营商环境明显优化改善。

  (三)筑牢防线,“三大安全”保障有力

  一是筑牢食品安全保障防线。出台了《全市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了“双十双百双千双万”工程;督促指导汾阳市、岚县成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市216家白酒、肉制品、食醋等生产企业建立起“四环一链”全周期信息化追溯系统;扎实推进了300家餐饮服务企业标准化规范建设,完成了860家“明厨亮灶”创建任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100%。二是筑牢药品安全保障防线。推行“六查六看”检查法,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全年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862家次,发出责令整改文书975份,整改到位率达到89%,收回GSP认证证书2张。三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防线。推行“八管八控”监管法,强化市、县联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先后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7次,全年共检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507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46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44件。

  (四)标准引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市局参与指导制定标准57项。聚焦脱贫攻坚,帮助交口县制定了《精准扶贫项目库基础数据项规范》“一码清”,实现扶贫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聚焦白酒发展,指导帮助汾酒集团制定了《清香型大曲白酒》的团体标准;聚焦农业产业,指导石楼县制定了山西省第一个有机谷子标准——《石楼有机谷子种植规程》;聚焦护工产业,积极协调帮助吕梁山护工领导组办公室、吕梁卫校申报《吕梁山护工培训规程》等三项省级地方标准;聚焦文化产业和餐饮行业,积极指导中阳县制定了剪纸团体标准,汾阳市制定发布了《汾阳十大名吃》等20个团体标准,全年团体标准的制定占到了全省的72%。二是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结合我市企业的特点,提出了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十大举措、十大效果”。三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商标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全年全系统共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11件。加强行政指导,扩充商标规模,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4470件,注册商标3749件,全市累计注册商标达到15593件。

  (五)综合执法,监管服务同步提升

  一是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认真梳理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制定执法办案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案件管理制度》等7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实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2次,培训市场监管人员1100人次;全系统958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竞赛成绩名列全省第三名。二是“五线合一”,提高消费维权效率。依托12315平台整合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转办,快速处置,消费维权效率显著提高。全年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共124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71万元。三是强化稽查办案,着力彰显执法权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18件,罚没款847.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件。市局直接查办违法案件50起,罚没款322万元,有力打击了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活动,维护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四是入企服务,构建安全共同体。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7户大型企业,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入企服务小组,对企业进行了全面“体检”,发现安全隐患190条,并进行了逐一排险工作。走出了一条上门入企服务,共筑安全共同体的路子。

  (六)转变方式,助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公示即监管”理念,狠抓企业年报累积信用数据。全市企业年报率创历史新高,企业年报率达92%,市场主体的信用责任明显强化。二是转变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制定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和计划,建成了“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市级层面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538户,县级层面共抽查各类企业5874家,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4家,构建了“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利剑高悬”的执法基础。三是加大惩戒力度,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制定了《企业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移入移出工作制度》和《企业锁定和解锁工作制度》,2019年市级列入异常名录库信息1955条,严重违法企业库信息205条,县级列入异常名录库信息7929条,严重违法企业库信息923条。对主动落实整改事项的企业依法移出异常名录库信息2218条,解锁386户,营造了市场主体自律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共包含8个单位的收支情况,其中3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工商局离石分局、质监局离石分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9年因机构改革,以下所有收支数据都无法与2018年数据比较。

  (一)决算收入

  2019年决算收入834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07.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决算支出

  2019年决算支出742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5.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0.8万元。2019年一般性公共决算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5169.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9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2、项目支出2243.95万元。其中房租费89.54万元,奖金147.27万元,培训费92.43万元,差旅费262.62万元,维修(护)费31.98万元,印刷费23.73万元,会议费1.83万元,购置费288.63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劳务费192.07万元,委托业务费371.15万元(食品安全抽检及油品质量抽检),专用材料购置费131.89万元(食品安全抽检及油品质量抽检购样);工资福利支出419.75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及社保等支出),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23.7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2.33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92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81.7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46.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41.0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7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共接待11次78人。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度市本级有食品安全重点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决算支出189.85万元,基本完成预算资金,在2019年度有效地保障了全市食品安全。

  (六)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264.27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共有62辆。其中机要通用车7辆,应急保障车辆3辆,执勤执法用车25辆,其他用车27辆。50万以上通用设备4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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