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0-0330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关: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标      题: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

  4、承担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职责。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责。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11、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劳资、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12、指导、督促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的工作,并进行行业管理。

  13、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纳入决算的下属单位包括:吕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新后单位名称:吕梁市建设工程质量中心)。(未纳入部门决算的下属单位不予统计和列举)。

  二、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194.56万元,本年收入118665.37万元,本年支出126134.38万元,年末结余1725.55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为118665.37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30%。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59.1万元。其中:局机关38506.79万元,质监站552.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06.19万元。其中:局机关79606.19万元。

  3、财政专户收入79606.19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为126134.38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60.57%。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6134.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3608.9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60.87万元。其中:局机关43117.77万元,质监站54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73.49万元。

  (三)结余

  2019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1725.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170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0.02万元,财政专户结余1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万元,决算为3.86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45.95%,比2018年度决算支出节约了7924.35%(2019年机构改革,我单位2018年决算二级部门有十个单位,2019年减少了九个二级部门单位)。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64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587.8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95万元,工程采购支出585.8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其他业务用车8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2辆,业务车4辆,质量中心2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需开展的工作,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按预算执行质量、预算执行进度。

  2016年新建人行天桥工程项目期初数为17212796.79元,本期发生额2698705.31,期末为19911502.1元,大大方便了居民的出行。

  东川河人行步道项目期初数为1532058元,本期发生额26781600元,期末为28313658元。东川河人行步道项目的建设,从实际上大大提高了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充实了市民的业余活动。

  火车站站前广场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本期发生额为260834819元,期末数为260834819元,火车站站前广场景观建设项目的建设,改善了火车站的景观面貌,为城市的建设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凤山公园改造项目期初数为790658元,本期发生额为125057元,期末数为915715元,凤山公园改造项目的建设,推进了城市绿化进程,改善了城市居民的生活。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8日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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