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9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136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标 题: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3日 |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2月,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吕梁市林业局牌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有(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工作。(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规划有关法律法规。(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0)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监督管理。(11)组织实施并监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等重大改革意见。(12)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13)负责全市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1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1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15)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6)负责全市地质工作和配合地质勘查行业管理。(17)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等职责。(18)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9)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20)负责推进国土、规划和林业草原(地)等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21)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城乡建设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管理科、林草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国土地理测绘信息管理科、执法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共20个行政科室。
2019年核定编制为242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167人、工勤编制7人。实有人数200人,其中行政人员62人,事业人员134人,工勤人员4人。2019年调入行政人员4人;调出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行政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2020年核定编制为241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186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183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事业人员132人,工勤人员3人。
2020年预算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二、2019年工作总结
(一)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在用地审批方面,全年上报省政府建设用地报件共计21件,面积339.4公顷(合5091亩),其中:市本级(新区)上报1906.9亩。为43个省、市重点项目办理了土地审批手续。全年受理建设项目预审9件,已批复3件,上报省厅3件,正在审查办理3件。在用地供应方面,全年供应土地118宗,面积412.5公顷(合6188亩),其中:划拨24宗,面积182.3公顷(合2735亩),出让94宗,面积230.2公顷(合3453亩),共清缴土地出让价款10.11亿元。
(二)发挥龙头作用,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面,配合完成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会,积极协调各相关市直单位,全面开展了资料收集和集中调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面,孝义、交城和柳林三县修改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复。汾阳、柳林共3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石楼、临县共5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复。在城乡规划编制方面,开展了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规划和教育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完成了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专家评审和修改完善工作。
(三)贯彻“两山”理论,全面开展生态绿化。在造林绿化方面,分别在方山、中阳召开了春季、秋季造林绿化推进会,全部完成了省级下达的任务41.28万亩,“三个100万亩工程”中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完成109.28万亩,经济林提质增效、森林质量提升完成106万亩,全部超额完成任务。在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已确定中标单位。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完成年度恢复治理任务、土地复垦任务。积极推进3个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高阳煤矿已全部完成,柳湾煤矿完成75%,水峪煤矿完成80%。在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方面,实施了自然保护区内限制性开发企业有序退出工作,核查了26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
(四)强化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在执法工作方面。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清理整治,共排查出违建别墅问题11处,属于清查整治范围的9处,其中文水8处,1处已自行拆除,剩余7处正在整改。方山1处,正在整改。不属于清查整治范围的别墅问题2处,位于柳林,已逐级上报省领导小组进行纠正。开展拆违治乱专项整治,全市共排查“违”“乱”60102处,其中违建3838处、“十乱”56264处。已整治57429处,其中违建2285处、“十乱”55144处。推进森林执法,共立案森林刑事案件7起,破案5起。对我市2018年森林督查行动中涉及的非法占用林地图班进行了抽查,收回林地面积348.6公顷,罚款372万元。在地灾防治方面。制定了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防治方案,共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010次,开展了针对高陡边坡的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共排查高陡边坡1801个,全年累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44次,参加避让人数5432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级和市级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配套资金已分配至有关县。17个部、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部级项目11个,省级项目6个)已验收4个,有5个已竣工待验收,剩余正在实施。
(五)提升保障能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完成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应公示33个,实际公示33个,公示率100%。完成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换发长期采矿许可证工作,其中:长期82个,短期27个。上报省级发证采矿登记资料29个,其中:非煤矿山7个,煤矿22个。市级发证“三合一”方案报告评审64个,办理采矿权延续换证登记46个,变更登记2个,不予行政许可5个。组织召开矿业权出让收益追缴工作督查会,对欠缴过亿的煤炭企业进行了约谈,成功追缴宏盛集团欠缴价款4900万元。共清缴兼并重组煤矿企业采矿权价款12.8亿元,其中追缴2018年以前欠款5.6亿元。
(六)聚焦重点难点,不断强化基础工作。在耕地保护方面。签订了2019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正在建立数据库,对基本农田潜力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正在对各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进行抽查。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全部通过省级核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等待核查。在提升用地水平方面,开展了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500亩,处置闲置土地7373.26亩,全市2009-2016年度农转征项目平均供地率达到71.98%。在增减挂钩方面,兴县、临县、石楼县三个深度贫困县省域外交易2349亩、金额50946万元,交口、岚县省内交易1546亩。在测绘工作方面,启动了现代测绘基准体系项目建设,向市财政争取批复预算676万元,现已进入采购招标阶段。
(七)开展主题教育,切实夯实党建基础。全面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我局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组,对全局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统筹部署。召开了学习研讨交流会、找差距专题会和调研工作交流会。由党组书记带头,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讲党课活动。开展了切合我局实际的专项整治自选动作,特别是针对不动产窗口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开展了作风专项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不动产登记环节进行精简,并对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全部进行压缩,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查封、注销、更正登记即日办理。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公开了服务指南,张贴公示牌,公开登记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登记流程。全年共办理各类登记业务4579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393本,证明1070份,信息查询66297余次,注销、查封约1000余份。
三、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2890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4.9万元,上年结余1688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393.99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15494.02万元)。收入合计:28902.91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入决算 2670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71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231.56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1471.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206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36.44万元。
2、项目支出9171.7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万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均为零。
(四)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 199.78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
2019年政府采购服务0.66 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机关国有公务用车辆14。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变化情况、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2月机构合并,将原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三家机构合并,决算数据合并列报。2018年决算数据三家单位单独列报,所以无法对2019年收入决算变化情况、支出决算变化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与2018年进行比对。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市级配套
1.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分析。
我市2019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共需治理搬迁资金993万。按照省级50%、市级20%、县级20%、个人10%的比例分担。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账专户,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全部用于项目实施,不会出现重复安排、化整为零、多头申报等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市2019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共411户,已开工411户,开工率100%,竣工269户,竣工率65.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已保护269户673人摆脱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提升当地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防治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后使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改善和优化当地生存环境、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居民安居乐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市政府吕发【2009】34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森林防火经费,主要用于防火检查、宣传、防火物资器材购置、队伍培训等。保证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等于千分之0.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公开规定,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六、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