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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528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委宣传部 关  键  字
标  题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加挂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吕梁市新闻出版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宣讲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学习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主管全市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工作。

  (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市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五)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省级新闻单位驻吕机构的联系协调、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六)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八)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全市电影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一)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市文明委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管理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城市及农村文明创建、志愿者服务、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公益广告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网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和管理吕梁文明网。

  (十二)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跟踪研究港澳台舆情,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配合开展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三)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四)对新闻、文化、出版、党史地方志研究等部门(单位)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对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吕梁日报社、吕梁广播电视台。代管市文联。领导和管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十五)将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委宣传部。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调研室、宣传教育科、新闻出版科(应急新闻办公室)、文艺科、理论科、文化事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科、城市文明创建科、农村文明创建科等科室。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本级1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预算收入1477.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77.9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预算支出1477.99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72.3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3.9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21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1105.6万元(经常性项目160.6万元、重点性项目945万元)。

  较2018年相比减少12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37.2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人员及工资调标等原因导致的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165.0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原网信办相关经费。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189万元,与上年持平。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9年公务接待费0.189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9.669万元,包括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1个行政单位。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4万元,原因是:人员调资、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公用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总额16.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2019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1)乡镇老电影放映员补助15万元。政策依据为《市文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文发[2016]5号),从2015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老放映员从年满60周岁开始按月发放补助        。绩效目标为妥善解决370名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2)未成年人保护经费30万元。政策依据为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吕发[2004]10号),要求各级政府把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投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绩效目标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900万元。政策依据为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加快文化兴市建设步伐的任务分解意见》(吕发〔2012〕5号)、中共吕梁地委 吕梁行政公署《关于繁荣我区文艺创作的意见《吕发〔1994〕2号),要求设立专项艺术基金、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        绩效目标为预计对50余项文艺创作给予奖补,支持印刷、数字化影院、演出服务等文化产业发展,争取支持20余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市委宣传部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辆,车辆实有数2辆。

  2、房屋情况:市委宣传部账面无房屋资产。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其他国有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系统等。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19年部门预算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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