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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531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公安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厅的领导下,吕梁市公安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工作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全市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察工作,直接参与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流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管理;

  5、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来吕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

  7、组织实施对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公安局内设支队、处、室共35个,财务不独立事业单位4个(培训中心、后勤中心、戒毒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财务独立的二级预算单位3个。

  纳入本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市公安局本级和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包括:吕梁市公安局孝柳分局、吕梁市公安局杏花分局和吕梁市看守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包含吕梁市公安局(本级)以及3个下属单位的收支情况。

  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收入1215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158.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支出121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0.894万元,项目支出4167.6万元。

  较2018年相比,增加197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239.09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2210.93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安信息化建设、网络谣言设备、公安大数据、办案指挥中心维修经费。

  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58.49万元,支出121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0.894万元,项目支出4167.6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197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239.09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2210.93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安信息化建设、网络谣言设备、公安大数据、办案指挥中心维修经费。

  吕梁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20.5万元,与2018年持平。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2019年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与2018年持平。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9万元,与2018年持平。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吕梁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06.32万元,包括市本级、杏花分局、孝柳分局、看守所共4个行政单位。较2018年年初预算463万元增加43.32万元,原因是:看守所本年新增公用取暖费、财政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吕梁市公安局及二级预算单位(杏花、孝柳、看守所)政府采购总额83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法律咨询等)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吕梁市公安局(本级)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公安信息化建设、网络谣言设备、公安大数据、办案指挥中心维修经费2000万元,根据省厅要求、提升公安信息化就用水平,汇聚各类社会数据资源,实现多部门连动运作,有效提高公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39辆,均为行政单位用车。车辆实有数39辆。均为行政单位用车。

  2、房屋情况:吕梁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738平方米。

  3、其他资产为办公设备、专用办案设备、信息化建设等。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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