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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53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财政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全市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对县(区)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方案。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和稽查。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提出地方税收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地方税收调整建议。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市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市县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市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包含七个预算单位,分别是财政局(机关)、市函校、市会校、市核算中心、市非税中心、市农综局、市项目办,较上年减少了市财政稽核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入6185.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085.5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支出6185.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738万元,项目支出2067.781万元。

  较2018年相比,减少393.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258.78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原属市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财政稽核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到市审计局。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134.40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运行经费在2018年基础上全口径压缩了5%。

  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5.519万元,支出6085.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738万元,项目支出1967.781万元。较2018年相比,减少193.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258.78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原属市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财政稽核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到市审计局。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65.59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运行经费在2018年基础上全口径压缩了5%,在此基础上,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市会校示范校项目建设经费120万元。

  吕梁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同2018年。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3.574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二级预算单位项目办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2018年。

  2、2019年公务接待费12.974万元,同2018年。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二级预算单位项目办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2018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吕梁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27.824万元,包括市财政局(机关)、市核算中心、市农综局、市非税中心共4个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较2018年年初预算260.572万元减少32.748万元,原因是:原属市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财政稽核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划转到市审计局。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市财政局2019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市会校示范校建设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财政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18辆(其中行政单位11辆,事业单位7辆),车辆实有数13辆(其中行政单位8辆,事业单位5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财政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7043.38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无。

  七、其他说明

  无。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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