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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66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吕梁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吕办字[2019]26号)精神,吕梁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工作改善。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发展农村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五)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市间动植物调运检疫。监测、发布农业灾情。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全市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括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和吕梁农校两个独立核算单位。农校属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农业农村局包括委行政机关和27个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种子站、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蔬菜站、蚕果站、新农办(含综合科、督查科、重点业务科)、农广校、土肥站、安全中心、安全检测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后勤中心、研究所、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饲料兽药监督管理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技术推广站、牧草饲料工作站、畜牧兽医质量安全检验中心、园区办、名优中心、佳临大桥动物防疫监督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水产技术推广站。

  与上年相比,减少了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扶贫中心)。因机构改革职能归并撤销了环保站、增加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水产技术推广站两个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479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772.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为零,财政专户拨款20万元,其他资金为零。

  2019年支出预算2479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1.41万元,项目支出21180.84万元。较2018年的53714.48万元减少289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6.97万元,主要因扶贫中心变为一级预算单位所致。项目支出减少27715.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扶贫中心不再属农业农村局二级预算单位,光伏扶贫、贫困县脱贫摘帽、第一书记经费等大量重点项目资金属扶贫资金;二是原有的风险补偿基金未列入部门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72.25万元,支出247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41万元,项目支出21180.84万元。较2018年的53694.48万元减少289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6.9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715.26万元。减少原因同整体收支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同上年一样,收入、支出均为零。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20万元、支出20万元,为农校校园设施维修维护等公用支出。

  重点项目支出内容、绩效目标等见附表13。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较上年的106.18万元减少16.18万元,正好为退出二级预算单位扶贫中心上年“三公”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与上年一样。

  2、公务用车运维费90万元、较上年的105.80万元减少15.80万元,同上年一样无公车购置费。减少原因为扶贫中心退出二级预算单位。

  3、公务接待费为零、较上年的0.38万元减少0.38万元。减少原因为扶贫中心退出二级预算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181.69万元,较上年的173.25万元增长8.44万元、增幅4.8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按人头测算的一般公务费和公车补贴增加以及按工资标准计提的福利费增加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中安排政府预算总额43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半军事化管理服务等)预算 5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含兽用疫苗采购34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65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财政,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19年设计预算绩效的4个项目分别是: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农村环境整治和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其他支农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资产总额10875.04万元,其中:房屋39661.33平方米、5208.92万元,车辆18辆、246.46万元,无大型设备。

  (一)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7辆(其中行政单位7辆、事业单位未下达编制);截止2018年底,实有车辆18辆(其中行政单位7辆,事业单位11辆)。

  (二)房屋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及其二级预算单位农校办公用房面积10073.8平方米、177.65万元。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1-10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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