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20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135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 标 题: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设计、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抗震设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推进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工作,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县市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编制市规划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储备以及资金筹措、计划分配和监督管理;参与灾区重建、移民迁建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准入、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合同管理、担保工作;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施工许可证》核发。
(五)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工作。监督执行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政策规定;组织并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建设工程抗震和加固工作;推广抗震新技术、新工艺;指导全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设施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建设产品、劳动安全工作;指导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特种作业以及人员的监管;负责市规划区内上述质量、安全、人防消防、抗震设防相关工作。
(六)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国家、省有关村镇建设的通用技术标准和服务;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镇建设;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标准、经济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及全省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行业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价格指数和市规划区内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制订全市建筑节能政策性补贴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全市房屋墙体革新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负责全市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组织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九)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屋销售、交易、租赁市场监管,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房地产监管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将市房地产管理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内设10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党务办公室。
财务核算事业单位10个,包括:吕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吕梁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吕梁市建筑安全和消防监测中心、吕梁市新城建设质量中心、吕梁市建设工程质量中心、吕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吕梁市建设工程保险与担保事务中心、吕梁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吕梁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吕梁市建筑节能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财务独立核算的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该单位为吕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收入1923.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23.4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其他资金0元。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支出192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6.17万元,项目支出358.64万元。
较2019年相比,减少60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减少197.70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公务员划转至吕梁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等8个二级预算单位划转至市城管局,减少我单位预算。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减少404.27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机关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的经常性项目经费及重点项目经费划转至市城管局。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比2019年减少5.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等二级预算单位划转至城管局,公车数量减少。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2、2020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比2019年减少5.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等8个二级预算单位划转至市城管局,公车数量减少。
4、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二级预算单位1辆),车辆实有数2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二级预算单位1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9299.95平方米。
五、其他说明
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吕梁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7.74万元,共一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较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69万元。
二、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个,设计涉及项目拨款1030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老旧小区改造2300万元;吕梁综合展示馆暨文化广场项目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