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0-01383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关: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标      题: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划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市级行政审批职权。负责指导县级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和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体系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市域“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市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 )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市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机关内设15个科室及3个事业中心:办公室、人事科、党务办、费管勘验科、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科、审批运行监管科、政务信息管理科、农林水务科、投资项目科、生态环境科、工程规划建设科、登记注册科、市场管理科、社会事务科、交通事务科、政务网络信息中心、审批服务综合受理中心、行政审批评审勘验中心。下属单位包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收入2052.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52.3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支出205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33万元,项目支出1570.900万元。

  较2019年相比,增加1346.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18.03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转隶人员2019年3月陆续到位,人员工资支出从2019年4月开始;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1328.4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网通办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大厅建设两个重点项目。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2.333万元,支出205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33万元,项目支出1570.900万元。

  较2019年相比,增加1346.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18.03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转隶人员2019年3月陆续到位,人员工资支出从2019年4月开始;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1328.4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网通办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智慧大厅建设两个项目。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压缩接待费。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20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压缩接待费。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和2019年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3.914万元,包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共2个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608万元,原因是: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转隶人员于2019年3月到位并开展工作。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9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建设一网通办项目(项目一:吕梁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期;项目二:吕梁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三: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所需智慧大厅建设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3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2辆),车辆实有数3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2辆)。

  2、房屋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542.17平方米。

  七、其他说明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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