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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138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标 题: |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承担的主要职责涉密,不宜对外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属正处级建制,所属财务不独立的全额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级(含财务不独立的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吕梁市海峡两岸经济与文化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预算收入2838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504.28千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千元,财政专户拨款0千元,其他资金0千元。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预算支出2838千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60千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574.40千元,主要用于外事、台(港澳)业务宣传、交流、工作经费,E山西项目和电子护照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工作运行经费等经常性项目经费。
较2019年相比,增加624.07千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401.67千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旅发委转隶3人、政府办转隶1人、工商局转隶2人,划转人员公务费,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离休人员医药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222.4千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了E山西项目与电子护照维护费。
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千元,支出0千元,与2019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千元,与2019年持平。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千元,与2019年持平。2、2020年公务接待费6千元,与2019年持平。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千元,与2019年持平。
4、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与2019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39.70千元(包括财务不独立的吕梁市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中心1个事业单位)。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87千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公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主要为保障单位正常工作需要拟购置更新的部分办公设备。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千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车辆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账面均无办公用房资产。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其他国有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等。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