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20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138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民进吕梁市委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标 题: | 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2日 | |
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参政议政
2、民主监督
3、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预算收入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预算支出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万元,项目支出17.3万元。
较2019年相比,增加1.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或减少0.9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减少。
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万元,支出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万元,项目支出17.3万元。较2019年相比,增加(或减少)1.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减少0.9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减少。
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 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
2、2020年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新增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民进吕梁市委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57万元,包括共1个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较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02万元,原因是:福利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民进吕梁市委市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无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民进吕梁市委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民进吕梁市委2020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民进吕梁市委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1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0辆),车辆实有数1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0辆)。
2、房屋情况:民进吕梁市委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 70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无
七、其他说明
按照公开规定,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