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0-0142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标      题: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规章和发展战略建议。

  2、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市、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科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12 、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职责:

  1.将市水利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道路管理处、市公路技术室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交通运输局。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4.职能转变。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三)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8个)

  我局为吕梁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编制的通知》吕办字〔2019〕29号,我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正2副。

  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办局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接待、年鉴、信访、档案和值班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

  2.人事科。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工教育、职工培训;承办局机关外事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及人员的年度责任制考核。负责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和交通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3.政策法规科。增挂执法监督科牌子。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承办相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行政执法证件资格审查、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搶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收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提出我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和监督管理部门预算。

  5.综合规划科。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市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原人事法规科承担的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职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职责划入综合规划科。

  6.建设管理科。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增加承担全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铁路干扰、管线交叉和抢修恢复等项目设计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7.综合运输科。参与拟订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含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计划、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8.安全监督科。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运输、客货运输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运输;指导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工作;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四)保留挂牌机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仍在市交通运输局挂牌。

  (五)下属单位12个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宣传、贯彻执行交通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负责全市交通路政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交通路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有关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事项的处理;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市交通路政管理的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随机性工任务(二级预算单位)。

  2.公路工程技术室。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交通科技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全市交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指导、把关以及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交通公路工作的技术鉴定、对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有关交通技术监督的标准化、计量、节能和环保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科技项目、负责科技开展和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以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变更)的组织评审批复、上报以及参与工程决算审批工作。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下放“十三五”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融资项目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吕交建管【2016】89号已将设计审批下放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重点工程的测量、设计、试验及有关试验结果的确认;参与全市地方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3.公路试验室。为吕梁市县、乡公路建设提供客观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为工程施工质量提供有效保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的监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市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场站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质量监督管理,并处理质量事故,处理质量问题投诉,接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的业务指导;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通工程建设、测设、施工、监理、试验单位及其人员资质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审核;对重点工程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持交工工程质量检测,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本地区优质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的评审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鉴定、否决、仲裁,接受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负责全市质量监督人员、监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其它职责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二级预算单位)。

  5.测设施工队。根据局下达的委托设计任务书,组织重点工程的勘测设计,编制工程预算;承办干线公路及其它相关行业中标或委托的勘测设计工作;对各县市测设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义务培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6.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法规及指令的宣传、贯彻、执行;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实施市内跨县(市、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含非经营性)、汽车租赁行政许可;依法对从事道路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物流服务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经营企业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依法对政府公示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场站集散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输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预测;组织参与各种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负责对辖区13个县(市、区)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随机性工作任务。(二级预算单位)。

  7.市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中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全市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吕梁市城区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的考试、发证管理;负责市区城市公交和出租企业运营管理、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燃油补贴、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的协调和管理;参与编制市区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市区城市公交车辆运营线网布局方案,合理设置营运线路;负责市区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停靠站点的规划和建设改造、维护等协调工作。承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各项随机性工任务(二级预算单位)。

  8.市地方海事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上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航道及海事监督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水上运输管理、水运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水上安全、海事监督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水运管理、水运安全工作计划;按国家授权,负责船舶登记;按省地方海事局委托,负责办理船舶检验与发证和“船舶公证检验”;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内水域通航环境与航行秩序的管理、维护;按省局对船员考试工作的授权,负责市内技术船员考试、发证工作;按规定的处罚权限对违法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所有人、经营人实施处罚;负责市内船舶装运危险货物运输和码头、船舶防污染管理;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参加相关水上项目论证评估工作;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和调查工作;负责全市海事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海事队伍的廉政和勤政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负责市内水运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审查审核水路旅客运输和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经营人的经营资质,出具评估报告,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科审批辖区内水路运输业的筹建、开业、增减运力、变更经营范围和水运航线及水路运输服务业审批;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统计;负责对国家有关航道港口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组织编制辖区内航道港口规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辖区内航道港口工程的前期工作及立项,对辖区内航港工程进行行业管理;承办上级部署的其它工作(二级预算单位)。

  9.宣教中心。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收集素材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家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向《山西交通网》、《吕梁日报社》等新闻媒体投稿报道全市交通运输战线上的好人好事,介绍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交通运输典型;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及图片,制作不同主题的交通运输宣传图版、画册;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10.后勤服务中心。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家属小区)的安全、办公通信、卫生及后勤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室、值班室、活动室、会议室、监控室等办公设施及职工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的管理和维修、职工住宅楼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搞好局机关的基建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物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负责编制机关保障相关资金支出预算工作;协调物业公司,负责机关绿化美化、环保、人防、消防、防汛工作;负责本机关综合治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市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建养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对批准开工的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对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对县乡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做好交通战备道路保障工作,并配合有关科室搞好道路安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12.吕梁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开展邮政业安全生产相关综合性研究,承担辖区內邮政业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信息化系统建、管、维,进行信息搜集、分析、研究,做好培训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收入 22626.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626.1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支出22626.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66万元,项目支出22237.441万元。

  较2019年相比,增加619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减少120.89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比2019年减少部分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6312.91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的增加。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26.107万元,支出22626.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666万元,项目支出22237.441万元。较2019年相比,增加619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9年相比减少120.89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比2019年减少部分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与2019年相比增加6312.91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的增加。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7.2万元,比2019年减少8.2万元,原因是:车辆的减少。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万元,比2019年减少8.2万元,原因是:车辆的减少

  4、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1.243万元,较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923万元,原因是:下属单位交通费的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总额1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无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15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1、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资本金2020年市政府出资;

  2、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财政补贴项目;

  3、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

  4、2020年度沿黄扶贫旅游公路及生态道建设财政补贴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 11 辆(其中行政单位 1 辆,事业单位 10 辆),车辆实有数 11 辆(其中行政单位 1 辆,事业单位 10 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 7250 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无

  七、其他说明

  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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