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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1440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总工会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总工会是在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我市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和省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和作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履行好工会各项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基层单位的改革和建设。

  5、协助市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县市一级工会和市直系统(行业)工会、基层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监察吕梁市总工会机关及职工活动中心、帮扶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的全国及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政府作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8、承担省总工会和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总工会成立于1973年10月,地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机关法人:任建荣。

  机关现设立有办公室、组宣部、财务资产部、生活保障部、经济技术部、女职工部等五部一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吕梁市职工活动中心、吕梁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吕梁市总工会现有编制21个,16名公务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机关共有17人,处级领导干部4人(正处1人,副处3人),办公室4人,组宣部2人,财务部2人,保障部2人,经济技术部2人,女职工部1人;工会下属吕梁市职工服务中心有全额事业编制3名,现有3名职工。吕梁市职工服务中心与市工会合署办公。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吕梁市共有基层工会组织5102个,覆盖法人单位14256个,工会会员53625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预算收入1712.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12.7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预算支出1712.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7.28万元,项目支出96.05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9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的1549.543相比增加67.18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划拨增加。项目支出与2019年98.23万元相比减少2.1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按比例核减经费。

  吕梁市总工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按工会法规定,工会有收取工会经费的权利,经费独立,没有政府性基金。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总工会财政划拨收入预算1712.778万元,(比上年1647.773增加3.9%,主要是财政负担人员工资调整,划拨工会经费略有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6.728万元,项目经费96.0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712.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728万元,项目经费96.05万元;比上年预算1647.773万元减少3.3%,主要是财政负担人员工资调整,划拨工会经费略有增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616.72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99.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3.07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3.804万元;与2019年相比,工会经费1492.463万元增加4.58%。

  2、项目支出96.05万元,主要是:送温暖款57万元,帮扶中心活动、工作经费19.8万元,劳动竞赛工作经费0.71万元,物价监督工作经费0.54万元,劳模会18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9万元,与2019年持平。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 万元,相比2019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万元,占比95.7%(管理局分配的一辆车已收回,是否重新分配待定),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万元,占比4.3%,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目前公车保有量0辆;预计国内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数4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吕梁市总工会无财政划拨机关运行经费,原因是:财政只负担离休人员工资,工会的二级机构吕梁市职工服务中心(全额财政负担)也只是财政负担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均由工会自收的工会经费中列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吕梁市总工会及二级单位吕梁市职工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为0元。工会系统的资产均归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所有,不属于国有资产,故工会的资产也不通过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工会自身没有车辆,仅有一车由吕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配的应急用车,有使用权,无所有权,2018年因老旧故障鑫,管理局收回,暂时没有重新配备。

  2、房屋情况:工会与管理局合资建设的办公楼,工会有一半的所有权,建筑面积2482平方米,但资产也是由全国总工会独立核算,不列入国有资产。

  六、其他说明

  2020年工会没有重点项目,只有两节送温暖经常性项目75万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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