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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0928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政法委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2日

  吕梁市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2021年山西省吕梁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二)贯彻落实市委及省委政法委的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拟定落实省委、市委对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和省委政法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研究解决全市政法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智能化建设;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干部,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管理吕梁市法学会。

  (八)落实中央、省、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和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市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支持配合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法治建设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

  (九)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委政法委是党委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吕梁市政法委员会现有在职职工31人,吕梁市法学会现有在职职工1人,离退休人员9人,机关内设职能科室有办公室、政治部、调查研究室、执法检查室、案件督办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维稳指导室、政治安全室(秘书科)、智能化建设指导室共10个。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处理日常工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督促办理领导批办、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执行情况的考核。

  (二)政治部(加挂机关党办)

  研究贯彻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牵头负责政治督察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协管政法干部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调配的意见;承办有关任免意见征求、集中调整干部方案审批等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直属单位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和政法干警牺牲伤残救助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奖惩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市法学会的干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统战、老干工作。指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调查研究室

  组织开展对全市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调查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指导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支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承担委领导调研文稿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调研工作。

  (四)执法检查室

  负责承办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突出违法问题,承办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承办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在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承办重大执法司法活动的协调推动和重大事项的报告备案;协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承办执法监督综合性事宜。

  (五)案件督办室

  负责对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督察,发现、掌握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协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政法各单位纪检监察组查处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和干警在执法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执法巡查工作;承办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事宜;督促推动政法部门依法公正处理重大、疑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案(事)件、需要市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完善地区之间的办案协调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办案协调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案件沟通工作机制;开展案件督办、案件协调、案件评查等工作;督促指导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同做好政治督察工作。

  (六)综治督导室(专项行动办公室)

  负责推动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健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七)基层社会治理室

  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推动人、财、物保障落实;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和综治中心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八)维稳指导室

  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防范、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九)政治安全室

  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安全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国家政治安全(案)事件,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做好国安办日常事务。

  (十)智能化建设指导室

  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深化智能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政法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政法机关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规划推动党委政法委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机关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维护管理。

  吕梁市法学会隶属于吕梁市委政法委,属二级预算单位,成立于2006年9月12日,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吕梁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收入224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44.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委政法委2021年预算支出22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70万元,项目支1846.59万元。

  较2020年相比,增加129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9.98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有离职人员、调离人员。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1300.0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增“三零”创建工作经费、太中银铁路隐患整治、法学会日常运行经费。

  吕梁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4.29万元,支出22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70万元,项目支出1846.59万元。较2020年相比,增加129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9.98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有离职人员、调离人员。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1300.0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增“三零”创建工作经费、太中银铁路隐患整治、法学会日常运行经费。

  吕梁市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0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7.5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8.61万元。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费用。

  2、2021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6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4、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

  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不需要购置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吕梁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2.24万元,共1个行政单位,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667万元,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吕梁市委政法委采购总额10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吕梁市委政法委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1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6.59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委政法委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重点项目有: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市本级执法单位大要案专项)、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含矛排经费)、太中银铁路隐患整治、“三零”单位创建。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委政法委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辆(其中行政单位2辆,事业单位0辆),车辆实有数2辆(其中行政单位2辆,事业单位0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委政法委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50平方米,办公用房属吕梁市管理局所有并由管理局统一管理。

  3、无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七、其他说明

  按照公开规定,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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