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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35217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6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06日 |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2、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3、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4、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5、编制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我市国际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13、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14、配合组织、协调、管理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15、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科学技术局。1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7、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科技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值守、信访、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安排党组会、办公会和局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承办党组、局领导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科技动员工作。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本系统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配合协助有关方面开展驻外人员的选派与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科。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科技创新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开展科技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级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三)战略规划与成果转化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我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和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配合组织、协调、管理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六)外国专家服务与国际合作科。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市科技局外事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际及涉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任务与交流事宜。
所属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一)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承 办全市科技成果的信息收集、传递和反馈,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服务;为各种形式的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洽谈会、项目对接会提供服务;围绕全市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开展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科技评估管理、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开展科技对外交往、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等相关工作;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创业者和在孵企业提供服务;为科技项目评审、评价提供服务等。
(二)市科技战略与情报研究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对科技发展前沿和科技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和利用;参与市科技发展战略、政策、管理研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为市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情报咨询服务;承担全市科技战略与情报信息网络服务工作;承担科技期刊和科技文献搜集整理、检索查阅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科技创新相关数据监测与分析工作;协助做好招才引智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预算收入659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591.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预算支出659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91万元,项目支出5921.6万元。
较2021年相比,增加308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4.5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3087.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增加。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1.51万元,支出659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91万元,项目支出5921.6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308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4.59万元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3087.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增加。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21年的“三公”经费相比减少了4.21万元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0.21万元。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4万元。
4、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吕梁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47万元,包括1个行政单位。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2万元,原因是:下乡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0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022 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资金、科技研发资金和省市校合作产业引导资金。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1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车辆实有数1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办公用房面积374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末我局国有资产总计168.0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2.46%,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97.54%。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