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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4584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山西省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06日 |
| 标 题: | 山西省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06日 | |
山西省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七)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市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市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市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十四)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管理市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二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工作要点:
2022年市发改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抓好重大任务落实,奋力谱写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强化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
坚守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用好策略方法、分析大趋势、研究大政策、推进大项目,扎实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大项目谋划布局等工作,确保发展改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强化经济运行调度,着力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和省宏观政策、经济运行,加强形势分析,科学编制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细落实中央、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强化预期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提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重点行业、主要产品产量、开发区、龙头企业等领域,完善经济运行“三个一”调度机制,提升经济运行调度能力。
三、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抓好稳增长工作。按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实施年度投资813.21亿元的1175个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增长9%以上的年度目标。紧密对接国家、省鼓励支持的重点领域,提前谋划,主动培育优质项目。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盘子的动态管理,在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市管道更新、水利、重点行业节能改造、煤电、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建立项目子清单,实行精准管理。积极推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领导包联项目责任制。加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专项建设资金。
四、加快培育新动能,着力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双五”战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打造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新引擎。加快实施吕梁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的固废基新材料产业“1536”发展战略,推动建筑垃圾、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赤泥等固废综合利用,建设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实施服务业提质增效十大行动,牵头研究制定服务业提质转型行动计划,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吕梁“双创”升级版。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纵深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增添发展动能。
着力抓好《吕梁市能源革命行动方案》提出的25项重大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抓好重大项目示范,在煤炭绿色智能化改造、风光发电、固废利用、天然气增储上产等领域实施一批引领示范项目。抓好“双碳”前期,制定出台《吕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吕梁市碳达峰规划》,推动“零碳产业园”试点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碳中和试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列入省重点整治的“两高”项目,区分建成、在建和拟建状态,严格落实停工、停产、停止推进等分类处置措施。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服务保障太原—绥德铁路客运专线前期、推动孝柳铁路—瓦日铁路连接线等项目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六、推动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着力拓展转型发展新空间。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聚焦“一廊两带”发展战略,谋划实施总投资811.37亿元的204个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做好2022年度第二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工作,重点推动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文水县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和汾河流域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县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山区与平川、经济建设与生态环保均衡发展,同城化推进离柳中方城镇组群建设,打造现代化市域中心城市;一体化推进交汾文孝城镇组群发展,建设太原城市核心产业互补地、生态后花园、服务保障区,打造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双核”引擎,构建中部城市群发展的生态屏障和重要战略支点。
七、注重补短板强弱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公共服务补短板力度,重点做好托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改厕、产教融合、养老等领域的项目谋划、资金争取等工作。抓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快搬迁安置进度,积极申请集中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为新建小区居民提供生活便利。争取中央和省以工代赈资金,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发挥以工代赈效益,切实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八、持续做好价格工作,着力营造良好价费环境。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调控机制,做好粮油肉蛋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监测,做好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后的应急监测工作。加快价格体制改革,依法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的价格和收费。认真落实物价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兜住民生底线。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加大成本调查和监审力度,统一规范商品服务价格。
九、抓好粮食安全生产与制度改革,着力构建高效的流通体系和储备体系。全面开展全市仓储设施大排查行动、“粮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清零行动,市县同步开展僵尸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行动。应对好潜在的粮食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加强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完成市储960万斤玉米和4240万斤小麦轮换及疫情期间紧急调运1000万斤玉米入库工作。2022年底前建成市级储备粮网上交易平台,完成省市交易联网,实现储备粮网上交易轮换。确保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冻猪肉、冬春蔬菜、救灾物资储备充足安全。
十、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着力发挥规划统领和约束作用。建立规划一体落实机制和有效路径,细分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提出进度要求,推动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任务举措目标化、清单化、项目化。强化规划《纲要》实施的综合协调,跟踪分析实施进展情况,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强化责任意识,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从严从实转变作风,持续强化担当作为,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业与地区发展科、产业经济发展科、服务业科、社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经济体制改革科、政策法规科、重点工程综合协调科、价格管理科、粮食调控监管科、物资和粮食储备科、成本监审科。市发展和改革委机关行政编制4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20正(含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1名))5副;行政工勤人员7名。
1.市项目推进中心,市政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公益一类,副处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正1副。
2.市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处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正1副。
3.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科级建制。锁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5.市军粮供应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科级建制。锁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6.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名、锁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见附表一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收入?4064.4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6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支出?406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45万元,项目支出?2793.02万元。
较2021年相比,减少?195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252.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 1703.6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出。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支出? ?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9.10万元,比2021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增加,公务用车增加运行维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吕梁市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吕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吕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吕梁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吕梁市项目推进中心共5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7万元,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略增。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及绩效管理的日常运转项目共?15个,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5个,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3.96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附表说明)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1、其他类运转项目1453.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2项,1、开行柳林南至太原南区间列车运输补贴及广告宣传费用2000万元;2、吕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市级应配套资金408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车改革后发改委车辆编制数为?5 辆,其中行政单位?5辆;粮食储备中心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在使用中。帐面原值9.53万元,折旧已提完。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发改委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 2783? 平方米;粮食储备中心房屋面积5786.58平米,帐面原值620.67万元,净值489.81万元;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单位无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年初固定资产共计1531.30万元,其中房屋271.27万元;专用设备280.34万元;通用设备867.60万元,家具类设备85.90万元;无形资产26.19万元。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截止2021年11月底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4.765万元,累计折旧68.11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652万元。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