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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47347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规章和发展战略建议。
2、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市、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科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12 、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职责:
1.将市水利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道路管理处、市公路技术室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交通运输局。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4.职能转变。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三)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8个)
我局为吕梁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吕办字[2019]29号),我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科。确定编制20人,随同编制调到市审批局一人,现在实际编制19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室领导职数8正2副。2021年末实有人数16人。
1.办公室
组织拟订文书档案、会议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机要保密、新闻宣传、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交通史志(年鉴)等工作;负责局党组及局机关印刷鉴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年度目标考核、建议提案办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文稿审核、机要交换、政务值班、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指导全市行业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报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维护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政务、协同办公等办公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局平安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信访办设在办公室,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科
组织拟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养老保险、干部教育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管领导班子和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及人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责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及其他人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对外劳务合作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外事、双拥、业务主管社团相关事务等工作;负责编制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管理和交通行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参与人事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退役军人相关工作事宜;局双拥办设在人事科,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起草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业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管工作;负责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竞争的审核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和政务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任务分解、数据汇总归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立法规划和立法协调工作;参与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依法治市办、普法办设在政策法规科,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规划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规划、计划、统计、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编制、发展战略研究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建养、场站枢纽、公路物流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的统筹衔接工作;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及数据信息和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行业审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重点项目可研、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相关业务领域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审计科
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和执行监管及专项资金、财务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有关业务工作;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党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局重大经济决策事项风险揭示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计划执行、财务收支、交通费收、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协调;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和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承担审计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财务收费业务、审计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局国企、国资改革办设在财务审计科,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建设管理科
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竞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承担对公路水路项目建设、管理、维护、运营、质量、安全等业务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监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干扰工程、抢修恢复等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行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监督管理;参与农村公路和水路建设的相关专项规划;参与提出农村公路和水路建设、养护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提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和水毁灾害处置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承担的农业农村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编制农村公路专项规划、农村公路路网运行专项规划;负责农村公路路网运行安全、路况及服务设施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路况及相关设施维护、标志标线和服务区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业务领域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农村公路及路网运行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参与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积极配合市重点公路工程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的开展;局重点办、标准质量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科,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运输科
组织拟订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场站枢纽、运输物流管理运营和汽车租赁、交通节能减排等业务相关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公路运输、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航道、渡口、码头的维护和船舶登记、船员管理水上交通管制、应急救助等工作;承担公路、船舶污染、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城市客运、地方海事运营和汽车租赁等的行业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业态运输方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客运场站、货运枢纽、城市公交场站等公路运输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中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行业审查)、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路运输(运输结构)、场站枢纽(物流)、水路运输、渡口码头、城市客运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局综合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行业扫黄打非、禁毒工作,承担相关业务领域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参与公路、水运、城市客运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承担道路运输车辆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质量和计量的指导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协调、考核民航机场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危险货物驾驶人员和押运员的组织培训;局运输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节能减排领导组办公室、冬季清洁取暖办公室,柴油治污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科,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安全监督科(铁路安全综合协调办和监督管理科)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相关政策、制度、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信息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业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相关工作;协调铁路运输企业排查处置铁路沿线的安全隐患;负责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建设单位、专用铁路管理单位提交的有关事项备案工作;完成森林防灭火包县督导工作;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挂靠机构及党群团组织。
1.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市交通战备办)
组织拟订交通战备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国防交通专项规划工作;负责提出国防交通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及考核工作;组织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国防交通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国防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参与贯彻国防要求的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关党委办公室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机关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党组搞好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委的年度学习计划;负责组织局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筹备工作,且负责会议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主持)领导班子讲党课、专题讲座、道德讲堂、主题党日、廉政教育和全局党员及支部书记培训、党员集中学习、观摩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全局党的工作,迎接上级党组织的检查;组织起草党组文件、材料;负责市委巡察工作,定期向党组、纪检监察组汇报全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党内学习资料、书籍(光盘)等的购置、发放工作及党内资料、党建方面的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印章管理;局反奸防谍领导组办公室,且负责相应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女工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妇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局机关女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组织全局女职工开展积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实施“小康公民道德建设”规划;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积极提倡并努力推进妇女参政议政工作;做好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局党组及上级妇工、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完成工会各项工作;协助党组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党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做好业务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年度工作,审议工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参加局“三重一大”决策与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俱乐部的作用,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听取会员意见建议,处理内部矛盾和劳动纠纷,增强凝聚力;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探望慰问患病职工离退休职工,酌情开展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依法收缴和用好工会经费;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收入2841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013.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4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支出284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9万元,项目支出28145万元。
较2021年相比,减少124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80.1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行政公务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1328.8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事业人员转隶到局属各中心。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3.99万元,支出70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9万元,项目支出6745万元。基本支出较2021年相比,增加80.1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行政公务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10728.8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事业人员转隶到局属各中心,本年度重点项目的减少。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400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940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几项重点项目的调整。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4.1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2万元,原因是:一般公务经费的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无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36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4个项目和中央转移支出3个项目全面开展绩效申报,涉及预算资金 27936万元。现已批复的预算绩效的项目有7项。其中,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14000万元,G20 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项目3000万元,吕梁市城区公交运营财政补贴项目3000万元,吕梁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项目2400万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财政补贴项目2000万元,2022年度“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财政补贴项目2000万元,2022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配套资金1536万元。
(1)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包括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项目总里程75.542公里,估算总投资71.84亿元。该项目于2019年5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末累计完成投资60亿元,主体工程全部完工。2022年9月份建成通车。
(2)G20青银高速柳林东互通立交项目
为了解决现在的柳林互通不能让大型货车出入、离石西收费站拥堵严重、与国道307干线交通转换效率低的问题,2021年4月11日,市政府〔2021〕118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主体,启动实施G20青银高速柳林东互通立交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892万元。目前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3)、吕梁市城区公交运营补贴项目
吕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有公交车435台,其中市区公交429台,机场巴士6台,公交运营线路25条,基本市城区全覆盖。从2022年4月1日起,吕梁市区城市公交免费乘坐,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2年按成本规制办法测算公交公司的规制成本,作为财政补贴的依据。
(4)、吕梁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
吕梁下楼桥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项目地址位于离石区东川河北侧下楼桥村,属城郊地段。现场地比较平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规划总占地41004.37平方米(合61.51亩),建设总建筑面积8145㎡,设计停保能力160辆。本项目预计投资7128.19万元,目前前期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可加快吕梁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实现节能减排,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满足市民们的日常出行,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
(5)、“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
2018年以来,“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开工461公里,总投资50.1亿元,2022年将完成投资10亿元,项目主体建成达到通行条件。
(6)、吕梁“四好农村路”建设2022年计划投资206178万元,项目建成后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巩固脱贫成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7)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省级投入比例20%,孝义市市级配套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市级应负担1536万元,这项资金全部到位。
2021年出台新规定(吕政办发[2021]11号、吕财建[2021]49号),省、市、县补助比例20%:20%:60%,市级应负担1536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00%到位。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 1 辆(其中行政单位 1 辆,事业单位 0 辆),车辆实有数 1辆(其中行政单位 1 辆,事业单位 0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单位办公用房面积 8743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无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表:1.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吕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