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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48146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贯彻执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二)负责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环保联合执法。
(三)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承担国家、省及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提出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监督环保税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审查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经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环保税征收、“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九)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核与辐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一)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与污染控制标准;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奖罚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兴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9年12月,属于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2019年3月因机构改造正式挂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局机关下设有1个事业单位。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改善任务
1.空气质量任务。围绕市政府下达环保目标任务指标,2022年二级以上优良空气天数达到300天以上,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8μg/m3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0μg/m3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完成市政府下达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要求。
2.水环境质量任务。蔚汾河水质保持相对稳定,水质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四类水质目标,岚漪河水质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类水质目标,兴神黄河大桥水质保持二类水质目标。
(二)抓好中央、省、市督察督办问题整改落实
围绕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分类指导,综合施治,把铁腕治污和精准治污统一起来,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稳定实现空气质量稳中有升、蔚汾河、岚漪河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的工作目标。
(三)谋划开展一批生态环保工程项目,以工程措施助推环境质量提升改善
1.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投运黄河中游蔚汾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谋划开展蔚汾河、岚漪河流域综合治理治理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实现流域水体深度处理和生态修复。
2.为确保蔚汾河、岚漪河水质稳定达标,强化水质异常预警机制,拟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在蔚汾河、岚漪河流域内分段实施水质微型监测站,及时消除河流污染,强化流域水质联防联控。
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新增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
三、2022年预算情况
(一)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2022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578.86万元,预算支出 578.86万元。
(二)收支预算增减情况
1、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安排57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8.86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956.61万元;
2、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安排57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68.86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339.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71.88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655.2万元。
主要项目是:污染防治支出90万元,行政运行(自收自支人员经费)281.88万元。
(三)主要指标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97万元,比上年减少8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福利费4.16万元;其他交通费8.73万元,下乡补助4万元。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度,资产总额13.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7万元,固定资产12.98万元。。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共计4.08万元,比2021年增加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度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去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8万元,比去年增加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比去年增加1.08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已确定的重点项目,我单位均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并在本预算执行年度内认真组织实施。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