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481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6日
标      题: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6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承办县、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股、污染控制股、生态辐射管理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预算收入  621.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21.42万元。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预算支出 621.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7万元,项目支出297.65万元。

较2021年相比减少1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208.0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自收自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了自收自支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1年减少10.2万元,原因是:只有一辆编制车辆。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1年减少10.2万元,原因是:只有一辆编制车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7.28万元,包括吕梁市生态环境交城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吕梁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共1个行政单位和两个事业单位。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6.49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 2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0 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环境监察执法监控平台机房基础软件、辅助设备。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 1 辆(其中行政单位 1 辆),车辆实有数10辆(其中行政单位 10 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600平方米。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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