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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48150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6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6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 本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二) 较上年预算比较变动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三、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编制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审核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负责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环保联合执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4)承担国家、省及市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

(5)负责提出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审查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经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超标以及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乡镇实行区域、流域限批制度。

(7)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末位淘汰、环境工程监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9)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0)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污染物排放与污染控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和开展县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监察大队、污控股、开发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本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 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434.27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本年预算支出总计 434.27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支出 434.27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较上年预算比较变动情况

2022 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与上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 454.26 万元比较,减少 19.99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1.2 万元, 较2021年预算 3 万元相比,增加 1.8 万元。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 日子”政策减少了“三公”经费预算。

具体构成为: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预算合计 0 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0万元,较上年 0 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1.2万元,较上年 3 万元减少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8.8 万元,较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8.8 万元相比,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及二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按采购品种划分,采购货物主要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采购服务主要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购买的印刷、评估等商务服务,房租租赁、保洁、会议和餐饮、取暖 制冷等物业管理服务以及维修维护、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服务。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3〕8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突出绩效导向编制预算,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本级机关及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共申报项目 3 个,全部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34.27 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当年申报预算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均已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项目在申报预算时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在批复项目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在分解下达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时,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 

每个项目在设定绩效目时,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围绕产出指 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设置,如产出指标方面设置了数 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方面设置了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设置 了社会公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并对核心指标进行 排序、赋予分值,建立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3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2辆),车辆实有数3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2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846平方米。

3、本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共有0台,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共有0台

4、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无。

七、其他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2、2022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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