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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48189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示说明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6日 |
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示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中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中心运行经费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分经济科目表
六、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七、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十、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的日常建设及养护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的管理工作;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及其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管辖主城区86条道路、北川河公园、如意湖公园、城南传统工业主题公园、莲花池公园、凤山公园、市民广场、生态公园、火车站站前广场、东川河人行步道、世纪广场、吕梁大道、凤山路街心游园、兴隆街游园、永宁游园、车马出行游园、三川虹游园、北川河游园、八一街游园、火车站游园、吉祥路游园等20个公园、广场、游园的维护管理。管护面积由2009年的53.4万㎡增加为2021年的约430万㎡。2022年新增吕梁市图书馆,管护面积为22585.5m2;昌宁社区休闲健身广场(兴昌路与昌平路),管护面积为1361.4m2;站前广场新增绿地面积为9888m2,南侧游园4900m2;北侧游园6571m2;如意湖新增公厕两座。
其中:北川河公园:92.8万平米;如意湖公园:57.5万平米;城南传统工业主题公园:45万平米;莲花池公园:10.59万平米;凤山公园:10.67万平米;市民广场:4.47万平米;生态公园:4.67万平米;火车站站前广场:16.66万平米;东川河人行步道:3.3万平米;吕梁大道:49万平米;凤山路街心公园(原疾控中心):0.36万平米;永宁游园:0.13万平米;兴隆街(原工商局)小游园:0.11万平米;车马出行游园:0.43万平米;三川虹游园:0.9万平米;世纪广场:2.33万平米;凤山广场:2.05万平米;新华街北口小游园:0.35万平米;滨河东路带状游园:0.37万平米;三角带绿地:1.4万平米;粮油运输公司门口绿地:0.07万平米;贺昌中学门前绿地:0.2万平米;中医院门前绿地:0.08万平米;气象局门前绿地:0.07万平米;市委党校门前绿地:0.18万平米;北川河游园:1.2万平米;八一街游园:0.16万平米;火车站游园:0.66平米;吉祥路游园:0.51平米。市区道路绿地面积:61万平米。
植物品种由60多种增加到现在的180多种。常绿乔木有白皮松、北京桧、蜀桧、油松、云杉、侧柏等;落叶乔木有金丝柳、白蜡、毛白杨、青杨、银杏、栾树、西府海棠、蓝宝石海棠、西府海棠、八棱海棠、钻石海棠、贴梗海棠、绚丽海棠等;灌木有丁香、珍珠梅、榆叶梅、水蜡球、桧柏球、金银木、玫瑰、连翘、天目琼花等;花卉有月季、美人蕉、蜀葵、芍药等。
对擅自砍伐、移植、修剪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的行为加以制止,并在必要时向主管局汇报并协商解决。现有业务用车49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属于正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5人。一线管护人员1218人。下设内部科室有教育人事部、财务室、工会、维修维护管理部、后勤总务室、党务室、宣传室、计划发展部、督察信息室、植保技术室、档案室、水车队、修剪队等15个部门科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5644.9961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644.9961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5644.996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236169万元,项目支出5029.76万元。
较2021年相比,增加928.90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259.746169,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669.1553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和吕梁市公园服务中心合并,增加了管护人员工资。
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44.996169万元,支出5644.996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236169万元,项目支出5029.76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928.90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259.74616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和吕梁市公园服务中心合并。项目支出与2021 年相比增加 669.15535 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和吕梁市公园服务中心合并。
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2021年相比,减少 6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 60 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吕梁学院旧校区是2021年5月下的政府性基金.
如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需要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1.6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 18万元,原因是:和吕梁市公园服务中心合并.
1、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无。
2、2022年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无。
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6 万元,比2021年增加 3.6 万元,原因是:和吕梁市公园服务中心合并.
4、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原因是: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包括 0 个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或减少)0 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74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8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其他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法律顾问4.8万元,车辆保险3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 2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 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1个:园林绿化管护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 18 辆(其中行政单位 0 辆,事业单位 18 辆),车辆实有数 49 辆(其中行政单位 0 辆,事业单位 49 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公用房面积 0 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七、其他说明
按照公开规定,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相关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