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7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7773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地震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地震局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吕梁市地震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吕梁市地震局的“三定”工作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市地震部门的任务,吕梁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能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管理全市地震前兆台网和数字测震台网,划定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5、负责对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任务登记;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审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8、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交流。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359.90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298.17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341.52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支出314.7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39万元。
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205.9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万元。
2、项目支出108.77万元。主要是地震业务经费工作的支出费用。
(二)“三公”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执行“三公”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
吕梁市地震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