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两座光伏电站同日并网发电
截至目前,该县投资5.5亿元总装机容量68.15兆瓦的光伏电站全部完成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18-01-04 11:00:00

2017年12月29日上午11时,方山县圪洞镇袁家甲村13.53兆瓦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晚上8时,大武镇水沟村35兆瓦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这两座电站的并网发电标志着该县投资5.5亿元建设总装机容量68.15兆瓦光伏电站全部完成,也标志着该县所有贫困村的贫困户家家都能早日收获一份“阳光红利”,早日脱贫。

2015年以来,方山县坚持把发展光伏产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依托日照资源丰富的优势,采取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运营维护、统一结算分配、提升综合利用效率的“三统一、一提升”模式,按照村级分布式、村级集中式、大型地面站三种形式,投资5.5亿元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68.15兆瓦光伏电站。目前,该县在与晋能集团和中金国泰控股集团的合作下,全县已拥有10座100千瓦村级分布式电站、1座220千瓦农光互补电站、1座18兆瓦村级集中式电站、1座400千瓦户用式电站、1座13.53兆瓦村级集中式电站和1座35兆瓦地面集中式电站。

据了解,该县在光伏扶贫上,制定了《方山县光伏资产性收益分配方案》,出台了《方山县2017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计划》。根据初步测算,所有电站全部建成后年可发电8859万度,按每度0.98元测算年可收益6539万元,除去运维费、还贷费3200万元,年纯收入3339万元。118个贫困村村均年可分配收益28.2万元,用于村内公益岗位、小型公益性事业和深度贫困户奖励补助等,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家庭主要劳动力失能的贫困户每户年增收3000元。2017年8月底,该县与电力部门第一次结算电价纯收益195.73万元,已全部分配到村,用于7个乡镇38个贫困村小型公益事业、公益岗位和奖励补助等支出。2017年11月底,又与电力部门第二次结算电价纯收益160万元,计划分配到2017年拟退出的64个贫困村。与此同时,该县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等农业种植产业,形成农光互补产业链条。按照《方山县光伏扶贫资产性收(肖继旺益分配方案》要求,所有光伏电站收益将用于全县贫困人口补助和村集体公益项目开支。

方山县委书记王锦锋告诉笔者:“方山县在脱贫攻坚中,用足、用活、用好中央、省、市各项扶贫政策,抢抓脱贫攻坚的战略机遇,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落下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户和一个贫困人口。”(肖继旺 张少为 吕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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