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 创新“12345”工作法 激活林权改革新动能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5-05-19 10:51:56

作为山西省27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近年来,柳林县通过推行“12345”工作法,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改革新路径。柳林县1288平方公里土地上,42.29万亩乔木林与53.54万亩草场正焕发新的生机。

成立“一套专班”,推动工作进展。柳林县成立林改试点工作专班,建立包乡(镇)包村、包业务指导、包工作进度的工作机制,并出台《柳林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金家庄镇、成家庄镇两个试点乡镇,并由县委书记和政府县长分别包联。2024年柳林县完成首批林权不动产登记证发放,实现林地流转2380亩。

做好“两项准备”,明晰工作任务。一是宣传解读政策。该县分三路深入各乡镇摸清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并征求林改工作意见建议。同时对林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摸清资源底数。通过查阅2680卷林改相关档案资料、台账图册,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林改基础台账。再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建立涵盖资源调查、问题排摸等基础台账。针对林地权属交叉、界址不清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结合实际逐步进行整改。

形成“三版底图”,推进确权发证。根据国土“三调”数据,以行政村为单元制作第一版林改工作底图。乡(镇)、村、社区根据国土“三调”图库,将林改图斑全部落入国土“三调”数据库,完成林地图斑的细化,制作第二版林改工作底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林改数据进行落地上图,经审核公示后形成第三版林改工作底图,最终形成林改数据矢量库。

推行“四种模式”,发展林业产业。推行“企业+”模式,鼓励各类企业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通过开展合作经营带动周边林草产业提质增效。推行“晋兴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结合巩固衔接项目发展酸枣产业3000亩、核桃高接换优5000亩等项目。推行“造林合作社+”模式,支持造林合作社与村集体、林业大户通过托管、合作等方式参与涉林项目。推行“国营林场+”模式,出台《柳林县国营林场“百场带千村”行动实施方案》,与周边乡村通过资源托管等方式,在森林抚育、生态林管护、护林防火等方面开展合作。

建立“五项机制”,确保改革成效。一是建立林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对有苗头性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二是强化联农带农机制,以国有林场、晋兴公司、村集体合作社等为主体,引导群众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三是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村为单位对公益林实行集体统一管理,按照标准足额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四是探索林业碳汇开发机制,组织开展林业碳汇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管理制度。五是完善保险服务机制,将政策性森林保险、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古树名木保护补偿保险、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地方保险政策范围。(记者 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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