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诉讼费收缴由“汇缴中转”变为“直缴直达”模式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26-03-26 10:02:57

近日,山西诉讼费收缴电子化改革迎来关键节点,自2026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将诉讼费收缴模式由传统“法院代收汇缴”转为“缴费人—非税平台—国库”直缴模式,以数字化手段为群众办事提速,构建起“便民高效、全程留痕、监管闭环”的诉讼费收缴新体系。

在基础保障方面,统一为全省各级法院配发非税平台数字证书并开通现场代收权限,支持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生成20位缴款识别码并开具缴款通知。依托微信公众号、银行App等渠道,群众可凭借缴款识别码线上缴费并自动获取电子票据。

在技术支撑方面,升级非税平台核心模块,新增批量申请票据红冲、跨级次跨单位开票等功能,适配多样化业务需求。

在资金管控方面,全面规范原汇缴账户,限期清零存量资金,严格限制非合规入账渠道,从源头杜绝资金截留、挪用,确保每一笔诉讼费直达国库,老百姓缴费“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实现了收缴模式从“汇缴中转”到“直缴直达”的高速高效,通过提升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数字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享受更高效、更便捷的财政服务。省财政将进一步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持续跟踪新模式运行情况,加快与法院“一张网”系统对接,不断优化服务细节,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老百姓。(马永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