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23-12-25 09:47:14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的批复
晋政函〔2023〕136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的请示》(临政请示〔2023〕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
二、区域调整后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8.85平方公里,其中:西部片区区域调整后规划面积18.01平方公里,东至108国道、太许村西,南至北关村北,西至高汾村东,北至侯月铁路辅路;东部片区区域调整后规划面积0.57平方公里,东至侯月铁路、东宁村地,南至东宁村北,西至上太许村东,北至听城村西;东南部片区区域调整后规划面积0.27平方公里,东至马庄村地,南至马庄村,西至234省道,北至西宁村地。
三、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新材料、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发展产业。
四、你市要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修改完善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五、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组织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审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