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5-04-27 09:03:03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朔州市怀仁市于家园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批复
晋政函〔2025〕30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怀仁市于家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报批请示》(朔政发〔2024〕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朔州市怀仁市于家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结果(详见附件)。
二、朔州市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田化肥、农药含量等的检测,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切实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要加强对该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怀仁市于家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结果
2.怀仁市于家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拐点坐标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附件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