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5-04-27 09:06:5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5〕38号

太原市及晋源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工程,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研究解决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实施、运行管理等重大问题,推动山西博物院新馆尽快建成开放。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红玉 副省长

副组长:李天照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润民 省文物局局长

成  员:王  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会波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学锋 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

赵明宇 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翠珍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自红 省地震局副局长

倪华光 山西建投集团董事长

于振龙 省文物局副局长

杨梅喜 省文物局二级巡视员

王晓毅 山西博物院院长

李永强 太原市副市长

张  耀 太原市晋源区区长

三、工作机制

1.专班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文物局局长刘润民兼任。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递补,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

2.专班不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者部分成员会议,听取山西博物院新馆建设推进情况汇报,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专题或者调度会议,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报工作专班研究。

3.专班自成立之日起,运行至2028年底。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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