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山西吴家庄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5-06-03 10:18:45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山西吴家庄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

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晋政函〔2025〕54号

山西吴家庄水库工程已列入《海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气象领域“两重”建设实施方案》《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山西吴家庄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范围包括:黎城县上遥镇大寺村、郎庄村、上遥村、河南村、河西村、渠村、石板村、中庄村8个行政村;襄垣县下良镇段堡村、临漳村、强计村、寨上村4个行政村,善福镇东宁静村、土合村2个行政村。以上征地区域具体以埋设界桩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山西吴家庄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植树造林。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按违规处理外,搬迁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除正常工作调动人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刑满释放人员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向该区域迁入人口。

四、本通告发布后,长治市黎城县和襄垣县两县人民政府应尽快按照工程设计技术深度要求,对吴家庄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进行打桩定界、设置明显标志,并对打桩定界范围内各项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公示、核定,并按征地移民安置有关规定,编制报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五、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移民政策法规宣传解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六、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之日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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