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党组 更新时间:2023-08-28 16:07:05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8月至11月,市委巡察八组对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进行了政治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巡察八组向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八组于2022年8月到11月底对我中心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3年1月16日向我中心反馈了本次巡察意见,指出了我中心存在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18个具体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同时,市委巡察八组客观具体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为我中心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新区建设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主要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中心上下充分认识到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最严肃、最紧要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中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市委巡察八组巡察反馈大会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中心党组会议,安排部署了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成立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刘小栋同志担任组长,副主任马志明同志、段玉生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张国政、王阔、杨楠、赵勇胜、孙国耀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马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联络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我们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剖问题根源,逐项、逐条、逐句分析研究,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及问题、责任和整改“三清单”,将工作任务明确到领导、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进一步细化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建立落实制度。建立了分析研判制度、提醒通报制度、联络汇报制度等,实行“台账式”整改,“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项目)和责任人,将毫不留情,严肃问责,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我们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巡察成果运用同党的建设、机关建设、队伍建设、新区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学习研讨会、检视问题会、制定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实行考勤管理办法、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形成最优的整改措施。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巩固完善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自觉把巡察结果与新区建设、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真正把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和转变作风的过程,全面推进吕梁新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落实情况

在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主要问题、18个具体问题中,1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1个具体问题6月30日前可整改到位;2个具体问题12月31日前可整改到位。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市委新区建设发展战略不够到位,单位党组研究决策不够规范

1.聚焦新区建设发展主责主业有欠缺

(1)协调推动新区发展不够积极。

问题一:协调新区规划编制工作乏力。综合协调新区各项规划编制及修编,是建管中心的主要职责之一,但新区供水、供电、雨污等多个市政专项规划中,目前仅正式出台了供热规划,其余因不够成熟,均未得到正式批复。

整改情况:一是由中心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公共事业科负责,于2023年2月28日取得了市城市管理局有关供水、照明、热力及再生水等专项规划的征求意见复函,并责成编制单位根据回复意见限期完成供水、照明、热力及再生水等专项规划的第二次修改。二是于3月3日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第二次修改后的专项规划成果。三是于5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评审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尽快取得市政府批复的吕梁新区管线综合专项规划。

问题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缓慢。2020年1月,建管中心起草了《关于支持新区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批发市场、酒店、孵化器等现代服务产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报送市政府后未得到批准,至今近两年时间,再未谋划其他招商引资政策,致使新区至今没有成文的招商引资办法。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了由分管副主任牵头,招商引资科负责,尽快研究起草吕梁新区招商引资实施细则。鉴于吕梁新区与吕梁经开区部分区域重叠,根据吕梁经开区已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结合吕梁新区实际情况,2023年3月16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吕梁新区招商引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同时,中心领导深入一线抓落实,推进项目不放松,以主人翁意识主动作为,协调解决了万达广场、碧桂园等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拆迁、清表、三通一平等具体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目前碧桂园一期项目已交房,万达广场项目进行地基工程。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做好新区招商引资工作。

(2)推动新区项目建设迟缓。

问题三:由建管中心承载的29个新区建设项目(已开工15个、完工2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12个)整体进展缓慢,在已开工的15个项目中,截至目前已经超约定工期的就有12个。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是主要原因,如,经四路、经二路、纬二十一路3个项目,2020年就已签订了施工和监理合同,由于前期手续不完备,迟迟无法开工,3个项目的开工时间均在2021年6月以后,浪费了大量建设时间。

基本情况:关于15个已开工项目。文丰路南北段拓宽改造、一中片区道路二期、雨污分流项目属正常推进项目,其余12个项目均不同程度超工期,具体情况为:①经二路项目于2020年12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签订后,因项目区域内大武新世纪学校(涉黑资产)未拆除,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不能开工。2021年9月拆除完后,于2021年9月24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②经四路项目于2020年10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签订后,因项目区域内盛地村蔬菜种植大棚(涉黑资产)未拆除,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不能开工。2021年5月底拆除完后,于2021年6月7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③纬十九路(二期)、纬二十一路(二期)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签订后,因东属巴村土地补偿款未到位、留子局村民房屋未拆除、文物未发掘等问题未处理,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不能开工。2021年6月问题处理后,分别于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7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④学院路项目于2020年7月1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5天,合同签订后,因李家沟村土地补偿未落实、村民阻工问题,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不能开工。2020年11月问题解决后,于2020年11月24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⑤纬二十九路项目于2020年11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签订后,因霜雾都村委房屋未拆除,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不能开工。2021年5月拆除完毕后,于2021年5月11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⑥支路二(一期)项目于2020年11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签订后,因上安村土地补偿未解决、村民阻工问题,此外还涉及电力线路迁改、下安沟治理工程未完,影响施工进场,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不能开工。直到2021年底全部问题解决后,于2021年12月8日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⑦纬十八等十条道路项目中纬二十七路(一期)于2020年8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工期360天,合同签订后,因涉及东属巴整村拆迁问题,至今仍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不能开工;其余9条道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均为360天,因涉及房屋及加油站拆迁、迁坟、电力迁改、周边建设项目施工占用场地等问题,导致施工许可证办理迟缓。这些问题解决之后,分别于2020年3月、12月和2021年3月、5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随后项目开工。⑧吕梁市第三初级中学项目于2021年1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2021年3月10日办理施工许可证,因房屋拆迁和补偿遗留问题导致村民阻工,一直无法进场施工,经与西属巴街道霜雾都村委多次沟通协调,于2021年4月底完成拆迁,施工队进场,但仍有村民现场搭设活动帐篷,继续阻工。⑨新区东西两山2018年度绿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1月,约定施工工期为3个月,养护期为3年,新区李家沟和盛底村山体修复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约定施工工期为5个月,养护期为3年,2020年度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约定施工工期为5个月,养护期为3年,因项目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时间均为冬季,在约定工期时,未将冬季停工期计入施工合同,导致项目完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工期。

关于2个已完工项目。吕梁一中(高中)建设项目、吕梁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项目,属于PPP项目,项目前期由我中心实施,建成投用后已移交市教育局。

关于12个办理前期手续项目。包括体育中心、东属巴及金融小镇片区路网、新安大道建设PPP工程、主城到新区快速路、吕梁市第一小学、吕梁市档案馆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项目、2021年新区绿化、2021年新区路网、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片区路网、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附属配电工程、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离柳退水箱涵及离柳闸室接入离柳支线输水管线工程、吕梁市档案馆(五馆合一)建设项目。目前,吕梁市档案馆(五馆合一)建设项目因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整规划重新选址,项目停止;体育中心、吕梁市档案馆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项目受图纸设计的影响;新安大道PPP项目、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片区路网项目受土地划拨影响,手续推进缓慢外,其他项目都在正常推进中。

整改情况:

①梳理问题,查找原因。为了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把握症结所在,我们对中心承载的29个新区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查找出了推动新区项目建设迟缓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坟墓迁移难度大、周期长,虽经两县区指挥部积极协调,但因拆迁对象抵触情绪大,征拆推进缓慢,甚至出现阻工现象,导致项目无法开工。二是施工许可证明确有开工时间必须是在三个月内时间界限,鉴于新区征地拆迁比较难,开工时间难以预计,无法及时跟进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施工许可证办理比较晚,开工比较晚。三是受周边建设项目施工占用场地、电力等管线迁改影响了项目正常推进。四是施工合同工期约定不合理,未考虑季节因素,导致工期推后。上述原因导致12个项目不同程度的超过了约定工期。

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制度。为了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中心重新调整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科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马志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前期组、总工办、招投标管理组、施工管理组五个小组,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即每月一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例会、每周一次领导组办公室例会、每日一次碰头会。

③制定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分别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了整改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一是针对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12个项目,责成项目负责人与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完善各项手续办理资料,确保吕梁新区体育中心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结体育场工程施工许可证(责任人:李骥),吕梁市档案馆、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结施工许可证(责任人:赵勇胜),2021年度吕梁新区路网(离石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在2023年6月30日前办结施工许证(责任人:王永佳),新安大道建设PPP工程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迁工作、办结土地手续(责任人:白鑫),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结施工许证(责任人:冯伟)。二是针对已开工的项目,责成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施工计划,倒排施工工期。确保吕梁市第三初级中学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李骥),一中片区四条道路中安居北路、纬十四支路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纬十四路、纬十五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李小军),经二路、经四路、纬十九路(二期)、纬二十一路(二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雷鹏),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南段)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赵勇胜),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北段)、2021年新区绿化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张国政),文丰路拓宽改造隧道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张文栋),吕梁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附属配电工程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杨楠);纬二十九路、纬三十二路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新安大道雨污水管网工程(新区部分)在2023年12月31日前铺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各5km(责任人:刘伟);经五路、文体路、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离柳退水箱涵及离柳闸室接入离柳支线输水管线工程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李永龙);纬二十路、纬二十四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王永佳);支路二、学院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支路一、支路三、支路七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闫帅);纬十八路、纬二十三路、纬二十八路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王永佳);东西两山2018年度绿化、李家沟和盛地村山体生态修复、2020年度生态修复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责任人:张国政)。根据目标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倒排工期,保证项目如期完工、交付使用。

④强化组织协调,保开工保工期。中心党组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及时化解问题,排除障碍,全力保开工、保工期。一是针对新区项目征地拆迁比较难的问题,在项目实施前积极沟通协调两县区指挥部、街道办、村委等单位,落实好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土地补偿、管线迁改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前达到施工条件,为项目开工扫清障碍。二是紧盯手续办理,明确各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手续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形成项目手续多人办、统筹办的有效机制,中心项目建设领导组、项目前期组做到各项目手续及时办、跟进办、限时办,确保前期手续及时到位,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中心项目及时开工、顺利施工,坚决杜绝“超工期”现象的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今后要多措并举,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对接,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加强与两县区指挥部沟通,加快重点项目所涉征地拆迁工作。

2.决策程序不够规范

问题四:建管中心存在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的问题,2020年2月至2022年8月,建管中心共召开决策会议33次,其中,30次为党组扩大会(内部称之为“三重一大”会)。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完善制度,全力推进,确保中心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二是完善了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三重一大会议等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参加人员、研究内容和议定事项的界限范围。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2名党组成员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副主任参加。根据议题情况,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派驻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和所涉议题科室科长参加。三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截止5月20日,中心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三重一大会议等会议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主任办公会议5次,三重一大会议6次。

整改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将认真执行中心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中心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解决群众诉求不够到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1.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行动迟缓

(1)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

问题五:2022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建管中心事项,逾期办结率高达43.28%。整治工程噪音、扬尘污染成效不明显,2021年至2022年10月近两年时间内,文丰路工地周边群众长期、多次反映施工噪音、扬尘污染严重,但建管中心迟迟未能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中心信访问题调处领导组。组长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小栋,副组长为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志明、段玉生,成员为各科科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志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综合科孙国耀同志、王瑞兴同志及相关科室科长担任,负责中心群众诉求和信访问题调处的具体工作。二是出台方案。中心上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对2022年度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回头看的情况,出台信访问题调处实施方案,第一时间接待接访、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第一时间办理完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信访问题。三是责任处理。4月11日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处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主体、答复时限、答复要求和责任处理。重点是来电来访的群众诉求如有一次不办或三次延期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相关人员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评模,并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截止5月20日,中心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250项,按期办结率为94%。及时妥善解决和回应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凝聚新区建设的民心,营造新区发展的环境。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研究处理解决。

(2)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力。

问题六: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期间,有10个新区建设项目被群众举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有举报33件次),拖欠133人工资共计340余万元,有的群众数次反映。至今,建管中心未成立预防调处机构,也未按规定在建设项目工地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基本情况: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心对近年来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梳理,其中:双创中心、文丰路隧道、吕梁市第三初级中学、经五路、学院路、支路一、支路三、支路七、纬十九路等9个项目因财政预算资金到位不及时,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时发放,导致群众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经我中心积极协调市财政落实项目资金后,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其余1个被多次举报的项目为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江苏南通三建公司,该公司因涉及资产重组原因,导致我中心不能启动农民工保证金支付程序。目前,举报人已走司法程序解决。

整改情况:

①调整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中心结合科级干部轮岗制度,重新调整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预防调处领导组。组长由机关一把手担任,副组长2名,由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成员16名,由各科室科长、各项目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马志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勇胜、李骥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应急处置组两个小组。明确施行三项会议制度,即每季度一次领导组工作会议、针对农民工讨薪事件的领导组专题会议、每月一次领导组办公室会议。

②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预防调处制度》,要求各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及省市住建部门、人社部门的最新规定:一是在建设项目工地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与项目欠薪调处小组公示牌;二是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认证管理;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专用账户使用台账;四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③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调解为先。一是责成项目负责人组建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预防调处小组,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施工单位经理、项目总监为副组长,成员为各项目劳资专员及财务人员。全面负责各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预防调处工作;二是责成各项目负责人建立各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预防调处台账,负责监测、收集各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信息,预防出现农民工欠薪、讨薪事件。三是要求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确定一名副经理作为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接待员,把每月发放工资日作为纠纷调处接待日,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做到信访问题不出项目。

④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应急处置。中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预防调处领导组下设了应急处置小组,专门负责与市信访、人社等部门对接农民工上访、讨薪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对发生在工地现场的农民工欠薪、讨薪事件,由应急处置小组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及时汇报领导组,采取果断措施,将讨薪事件尽量控制消化在现场。二是对发生的讨薪上访事件,由应急处置组及时对接市信访、人社等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接访,及时制止和劝阻来访人采取过激行为,做好对农民工的沟通和安抚工作,配合信访、人社等部门将事态平息。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3)解决新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不够积极主动。

问题七:2017年,建管中心牵头面向新区失地农民公开选聘环卫保洁、园林绿化人员,经报名、审查、面试、体检选聘759人,因新区后续管理单位未明确,这批选聘人员未能上岗,部分人员开始上访。2019年11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建管中心进一步摸清核准这批选聘人员的待岗底数和上岗需求,但建管中心未实际开展。目前,仍有相关人员在不断上访。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全力推进解决新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2023年3月6日,中心以书面文件《关于研究解决2017年新区已选聘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管护人员后续上岗问题的请示》报市政府。3月22日,市政府召开〔2023〕6次专题会议,议定“由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牵头,新区离石区指挥部、新区方山县指挥部配合,对新区范围内安置小区、建成项目及周边的停车场、物业、环卫、绿化、市政等事项进行摸排规划,通过市场化选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逐步解决2017年新区已选聘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管护人员后续上岗问题。”3月31日,中心安排专人深入离石、方山两县区指挥部开展安置小区物业、保洁、绿化、市政事项摸底工作。现正起草摸排规划方案,近期上报市政府研究。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今后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与相关用人单位对接,摸清用人岗位情况,全力推进新区失地农民后续就业工作。

2.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潜藏廉洁风险

(1)“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问题八:29个项目中有学院路项目等11个“未批先建”项目。其中学院路项目2020年7月开工,2020年11月才取得施工许可证;吕梁第一小学项目正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还未招投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已进驻开始施工;2022年吕梁市重点工程“吕梁市档案馆、博物馆、历史纪念馆”项目,目前还不具备工程招标条件,但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打桩。

基本情况:①学院路项目于2020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始圈建围挡时,因李家沟村土地补偿,村民阻挠问题,导致手续办理迟缓,2020年11月问题解决后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②吕梁市第一小学于2021年11月9日立项,截止2022年10月底,已完成概算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根据孙大军书记批示精神,离石区政府8月份开始拆迁,10月底前基本拆完,但垃圾未清倒。为了配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创城办通知精神,2022年10月8日我们与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围挡圈建合同,10月10日开始圈建,10月20日左右完成。2022年11月16日巡查组到现场调研时,现场围挡大门完成,现场看见的牌子是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所立的吕梁市第一小学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牌,现场戴安全帽的人员为我中心项目管理人员,不存在施工、监理人员进场问题,也不存在施工的情况。③吕梁市档案馆、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项目于2022年6月15日立项,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时,需要对项目用地范围进行土壤污染调查,2022年10月我中心通过询价程序确定由碧霄环境监测公司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调查,2022年11月10日左右该公司土壤检测用SH-30冲击钻孔机器进场取样,2022年12月10日完成土壤检测调查。2022年11月16日巡察组调研工地时,现场正在进行土壤取样,不存在施工单位进场打桩的情况。④支路一项目于2020年9月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始圈建围挡时,因上安村土地补偿,村民阻挠,与周边恒大华府地块权属确认等问题,导致手续推迟,2020年12月问题解决后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⑤纬十八路项目于2020年8月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始地表清理及圈建围挡,因盛地村加油站未拆除,圈建围挡未完成,直到2021年3月拆迁完成后,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⑥纬二十路项目于2020年8月签订施工合同,然后开始地表清理和圈建围挡,因涉及加油站拆迁,直到2020年12月拆迁完成后才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进场施工。⑦纬二十三路(一期)项目于2020年8月签订施工合同,然后开始地表清理和圈建围挡,因茂塔坪村6宗坟墓未迁移,2020年12月办理施工许可证,2021年3月迁坟完成后进场施工。⑧纬二十四路(一期)项目于2020年8月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始地表清理及圈建围挡,因盛地村民房屋未拆除,茂塔坪村坟墓未迁移,城市展览馆项目施工占用场地,直到2021年3月拆迁完成、场地腾退出后,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⑨纬二十九路项目因涉及霜雾都村委房屋未拆除,2020年10月离石区指挥部责成该村封闭现场后自行拆除房屋,施工合同于2020年11月签订,直到2021年6月拆除完毕后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⑩支路二(一期)项目于2020年11月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始圈建围挡时,因下安沟治理工程桥涵施工,圈建围挡未完成,直到2021年12月桥涵工程完工后,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体育中心项目属移接交项目,该项目原实施单位为吕梁市新城体育中心项目部,2013年新区建设启动后即开工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均未办理完成。根据市政府〔2017〕8次、10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2017年3月体育中心项目移交我中心。我中心接手后,延续原施工合同,同时开始完善用地、消防、施工等各项手续,目前,体育场项目地基处理施工许可证于2022年9月16日办理完毕,消防设计审查已具备审核及备案条件,体育场施工许可证力争年底办理完毕。

整改情况:

①梳理问题,查找原因。通过对“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潜藏廉洁风险”问题进行认真分类梳理,深入剖析根源,查找出了未批先建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中心项目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基本上都未接受过工程建设专业教育,也没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专业知识和专业常识欠缺,统计上报开工时间有误,均以进场清表、临建搭设时间作为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是在完成拆迁、清表等工作并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后;二是施工许可证明确开工时间必须是在三个月内,鉴于新区征地拆迁比较难,开工时间难以预计,因此,未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跟进办理施工许可证,基本都是在征地拆迁完成后才启动办理的,因此,施工许可证大都同合同签订时间有一定差距。

②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建设。一是针对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重新调整了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科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马志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前期组、总工办、招投标管理组、施工管理组五个小组,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施行三项会议制度,即每月一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例会、每周一次领导组办公室例会、每日一次碰头会。二是针对项目二类费采购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中心出台了《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单位自采项目内部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组织实施等各项具体内容,从明确科室采购职责、设置采购工作岗位、健全完善内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了中心自采项目内部询价采购工作,严防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

③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一是要协调解决好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在项目开工前由中心党组积极沟通协调两县区指挥部、街道办、村委等部门,落实好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土地补偿、管线迁改等前期工作,确保达到进场条件,为项目开工扫清障碍。二是严格履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完善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并通知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经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审批后进场开工,避免未批先建。

④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一是要加强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学习、聘请工程建设专业人员授课方式提升项目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每年年初举办一次全员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培训班,每季度开展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授课活动。二是严把统计报表等审核关口,明确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数据统计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从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计量、固投统计等方面入手,提高项目专业统计报送工作,肩负起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项任务目标、进度计划的统计上报工作,切实避免问题出现。

⑤加强廉洁风险意识,明确党风廉政责任。一是结合清廉机关建设,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科长、各项目负责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内工作任务,同时要注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每周五下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廉洁从业思想入心入行,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十不准”》,明确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职责权限的管理要求。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2)项目二类费采购存在廉洁风险。

问题九:抽查5个新区项目,发现,测绘、桩基质量检测均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测绘服务的询价中标方均为吕梁瑞兴测设公司,3个项目的桩基质量检测服务的中标单位均为吕梁天基质量检测公司,存在廉政风险点。

基本情况:根据我中心内部采购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50万元)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由采购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中心组织的自采,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按照货比三家,价廉物美的原则,询价一般不少于三家,质量、价格和服务综合考虑,最后协商确定”。因此,所抽查的5个新区项目,纬十九路(二期)、纬二十一路(二期)、经二路、经四路、学院路项目测绘、桩基质量检测均依据中心政府采购制度,采用询价方式在三家服务单位中,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吕梁瑞兴测设公司、吕梁天基质量检测公司为服务单位。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

①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建设。针对项目二类费采购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中心出台了《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单位自采项目内部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组织实施等各项具体内容,从明确科室采购职责、设置采购工作岗位、健全完善内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了中心自采项目内部询价采购工作,严防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

②强化廉洁意识,严守廉洁纪律。结合清廉机关建设,成立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任刘小栋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副主任马志明、段玉生担任,成员为各科室科长、各项目负责人。在工作中,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每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廉洁从业思想入心入行,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十不准”》,明确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职责权限的管理要求。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提升项目组织实施的规范化水平,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3)违规支付质保金。

问题十:2021年2月,建管中心与苏州中明光电公司签订吕梁大道及纬33路大桥亮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99.1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预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5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才予给付,但实际未预留。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施工方,已在3月底前补交质量工程保证书。二是抓住整改机会,作出深刻反思,一隅三反,完善内控制度,禁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3.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办公用品管理不够规范。

问题十一:建管中心2021年共列支办公用品采购费15.29万元。检查发现,干部职工使用办公用品存在铺张浪费,固体胶、碳素笔没用完就扔,A4纸大量单面打印,每人每天需消耗40元的办公用品,开支过大。而且,办公用品管理没有建立台账,采购时无随货清单,领用时没有领用记录,极易产生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管理制度。根据科室情况,明确了办公用品的管理、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和报销程序。二是建立了办公用品领用台账。每个季度对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制度。四是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办公用品的采购、入库、领用、管理进行了回头看,分析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五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办公用品厉行节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复印纸双面打印、中性笔换芯再用、固体胶节约使用等,积极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2)差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十二:未附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如,2020年12月职工王某赴太原出差,未附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690元,2021年1月马某等3人出差,未附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2130元。

整改情况:领导组办公室先后四次召开巡察情况专题会,要求责任科室财务科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和差旅报销制度,做到出差前审批,报销时审核。2月23日,中心主任刘小栋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批评教育,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决

1.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1)发展党员工作滞后。

问题十三:建管中心成立至今只发展了1名党员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促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理念,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责成由综合科具体负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在2020年12月发展预备党员1人(孙国耀2021年12月转为正式党员)和2022年12月发展预备党员1人(王瑞兴)的基础上,加强与市直工委对接,根据中心人员实际情况,中心制定了2023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2023年计划转正1人(王瑞兴将于2023年12月转正)、预备1人、积极分子2人(马原和何雅平)。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

问题十四:建管中心支部19名党员中,财务科两名党员2013年调入,2017年才将组织关系转入。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责成综合科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党员组织关系。

2016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省市编办批准,我中心正式成立,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2017年11月22日,经市直工委批准,中心党支部正式成立。2020年11月18日,中心党支部进行了换届。经过认真的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截止2022年底,中心共有19名党员,其中,正式党员18名、预备党员1名。因此,中心不存在2013年调入两名党员,2017年才将组织关系转入的情况。

为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工作,2023年2月13日,根据工作需要,已将党员刘小栋同志的组织关系从中心党支部转到吕梁建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2月14日,已将党员孙国耀同志组织关系从中心党支部转到下乡点临县安家庄乡机关党支部。

整改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夯实党建专职力量,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认真全面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各项工作。

2.选人用人不规范。

(1)超职数配备干部。

问题十五:建管中心在2019年8月、2020年4月两次选任干部时,均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目前,中心内设机构共有5个副科级职数,实际配备了6名副科级干部。

整改情况:中心领导组办公室先后四次召开巡察情况专题会,责任科室综合科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对2019年8月、2020年4月两次干部调整配备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推进整改。2019年8月、2020年4月两次选任干部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均请示或报告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选任程序,认真做好选任工作。

第一次选任干部的具体情况为:2016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省市编办批准,我中心正式成立(吕编字〔2016〕9号),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当时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0名。2019年7月24日,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设置内设机构的通知》,暂设置综合科、财务科、项目建设科、公共事业科4个科室。2019年8月5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同意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调整科级干部的通知》,同意调整配备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5名,其中财务科科长1人、项目建设科科长1人、公共事业科科长1人、综合科副科长2人、财务科副科长1人、项目建设科副科长1人、公共事业科副科长1人。2019年8月到9月,我中心启动了8名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2019年9月12日,我中心以《关于张国政等8名同志任职的请示》报市委组织部备案。2019年9月20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印发张国政等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同意张国政同志任财务科科长,王阔同志任公共事业科科长,杨楠同志任项目建设科科长,孙国耀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秦宇同志任公共事业科副科长、王瑞兴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赵俊杰同志任财务科副科长,杨鹏程同志任项目建设科副科长。

第二次选任干部的具体情况为:2019年11月27日,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通知》,增设1个内设机构:招商引资科。2020年1月19日,中心以书面文件《关于研究调整科级干部的请示》报市委组织部。2020年2月12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同意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配备科级干部的通知》,同意配备招商引资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2020年2月到4月,我中心启动了2名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2020年4月14日,我中心以《关于赵勇胜、冯伟同志任职的请示》报市委组织部备案。2020年4月30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同意赵勇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同意赵勇胜同志任招商引资科科长,冯伟同志任招商引资科副科长。截止2020年4月底,中心五个科室调整配备4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其中孙国耀同志为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2021年9月23日,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吕梁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3名,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5正5副。2022年10月,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经过选任程序,孙国耀同志任综合科科长。截止2022年10月,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项目建设科、公共事业科、招商引资科5个科室,已任命5名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

整改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选人程序,真正为新区建设发展选用优秀人才。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问题十六:2020年以来,建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没有讲过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中心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计划。根据中心实际,制定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召开会议。2023年1月16日,中心2023年第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月12日,中心2023年第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26日,中心和公司会同派驻纪检组召开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机关(企业)建设工作会议,安排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机关(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四是开展活动。4月26日,召开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吕梁新区宣讲活动。5月15日召开了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同时抓好廉政教育,认真梳理各科室存在的廉政风险清单,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3年5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

问题十七:2019年、2020年,建管中心采购印刷服务时,虽然选择了市级定点印刷机构,但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两次共列支印刷费6.77万元。2021年底,实施的文丰路拓宽改造项目所涉前进街、农校、技校房屋及附属设施迁改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预估价774.73万元)、土建部分工程(预估价579.51万元)采购,工程预估价均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上,按规定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建管中心全部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认真的回头看,梳理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二是定期组织政府采购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目前已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府采购水平。三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完善出台了中心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明确政府采购的方式、程序、范围等。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中心政府采购工作。

(3)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

问题十八:建管中心只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无法提供任何整改印证资料。上轮巡察指出的“信访排查工作不彻底,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本次巡察继续发现。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先后四次召开巡察情况专题会,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一是责成专人已于3月底前完成印证资料查找、收集归档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二是根据信访新情况新问题,已加强与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密切配合,主动作为,积极化解信访风险,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4月15日前已整改完成。今后将以上次和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和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落实,全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工作计划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一要持续强化整改落实。我中心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狠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结束不收兵,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切实把本轮巡察发现问题和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服务”职能作用,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要严格落实政治责任。中心党组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全面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及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奋力谱写吕梁新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2274391;电子邮箱:llsxqjgzx@163.com



中共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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