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吕梁市市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3-09-11 17:22:51

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多发、广发,河南“7.20”,我市2021年最强秋汛、2022年“8.11”“8.22”以及今年以来“杜苏芮”的影响等,气象灾害频发重发。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关系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局。为有效防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增强气象服务针对性,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的认定工作。通过初选、专家评审等,认定了包括尾矿库、水库、景区等3个领域的12个单位作为第一批吕梁市市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将名单进行公布,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吕梁市市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尾矿库:中铝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赤泥堆场)干堆、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袁家村铁矿(白化宇尾矿库)、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堆场、孝义市兴安化工有限公司辽壁沟赤泥堆场等;

水库:文峪河水库、柏叶口水库、横泉水库、吴城水库;

景区:汾酒文化景区、吕梁市碛口风景名胜区、方山北武当风景名胜区、贾家庄文化生态旅游区等。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二、提高认识,抓好安全防范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旨在为重点单位开展定点气象服务,提高气象服务针对性;为政府、行业主管单位、重点单位防汛备汛提供技术支撑,缩短灾害研判和采取措施的时间;不断提高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定点实况与预报的不断订正,提高定点预报准确率;不断凝聚各部门合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要充分认识当前气象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和气象灾害防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周密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市级做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请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本行业本部门所辖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请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此通知转发相应的重点单位,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管理工作。

附件:吕梁市市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一批)



吕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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