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吕梁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增收 19条措施》部分内容修改的公示

来源:市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6-08-27 10:18:00

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抽查评估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吕市监函2026〕109号)要求,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进行修改,现公示如下:

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进一步稳就业促增收19条措施的通知》(吕政规发2025〕2号)文件中第(七)条修改为“落实创新创业主体房租补贴扶持。围绕电子商务、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领域创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承租吕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场地开展孵化的,可依法享受房租补贴扶持,推动吕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高水平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主体按团队人员规模申报房租补贴面积,前两年租金全免,第三年租金减半,孵化扶持时长不超过三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执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补贴凭产业园场地租赁协议按规定申请,由产业园做好孵化配套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