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来源: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6-01 09:17:00

   

  5月3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委副主任马运侠,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张效生介绍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及修订《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近日省政府对《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为帮助社会各界特别是有关企业了解相关政策的变化,更好发挥资金带动作用,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经信委副主任马运侠同志,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同志,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张效生同志,介绍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及修订《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还有境外媒体的记者,欢迎大家。 

  下面,请省经信委副主任马运侠介绍我省企业技术改造总体情况和《暂行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马运侠: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欢迎和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省企业技术改造的总体情况和这次《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 

  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术改造工作,2017年力度空前地设立了1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带动,推进全省技术改造工作。一年多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我省工业领域薄弱环节,从解决问题入手,实施技术改造八大专项工程,充分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抓项目、抓试点、抓服务,多措并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提振了企业和社会技术改造的信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吸引了投资者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关注,增强了各类金融机构对我省工业企业发展的信心,引导社会资本不断向实体经济聚集。 

  二是推动了工业技改投资强劲增长。2017年,我省下达的9.44亿元技术改造资金共撬动社会投资484亿元,全年技改投资完成617.2亿元,增速14.9%,高于全省工业投资增速11.8个百分点。2018年一季度,全省工业企业技改投资完成72.5亿元,增长32%,高于工业投资近40个百分点,占全省工业投资比重29.8%。 

  三是提升了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制造业发展水平。通过实施一批高起点、高质量的创新类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研发、工程研究、系统验证等综合性研发条件进一步提升,突破了一批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有效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加速了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对我省工业的渗透融合,企业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互联等新的生产方式不断涌现,进一步提升了重点企业智能化建设水平。 

  四是有力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制造过程进行节能改造,广泛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20余项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提升了全省绿色制造发展水平。21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可处理冶炼渣186.6万吨,利用粉煤灰、煤矸石、铝矾土尾矿、脱硫石膏29.55万吨;通过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排放标准。 

  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高到了20亿元,走在了全国前列。根据省领导指示和工作实践,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牵头对《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期目标的导向作用,更加合理的划定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和比例,突出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支持比例。在2017年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分类,对构建山西现代产业体系至关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比例提高为基准利率的2倍(8.7%),其他项目提高为基准利率的1.5倍(6.525%),进一步加强资金的导向作用。 

  二是增加了奖励支持方式。针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项目,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项目及其他轻资产项目,以及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不与其固定资产投资额挂钩,按照类型进行额度不等的奖励支持, 

  三是突出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增加了第八条:“对我省转型综改具有重大意义的标杆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一事一议,重点支持”条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产业转型标杆项目。 

  四是延伸扩大支持范围和领域。加强支持对象与支持重点领域方向的对应,将支持领域由明确的八个方向进一步向外扩展延伸。将资金支持对象扩展到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具备“小升规”潜力的企业,扩大覆盖面,促进规模以下存量企业通过实施技改项目实现“小升规”,进一步增加我省规模以上企业数量。 

  五是强化后评价结果运用。对项目建成后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类评价,对以经济指标为主的项目,在项目完工5年后,由第三方机构评估其累计形成的新增税收收入,小于资金支持额度的,将收回资金差额。对改善环境、提高社会效益、提升技术质量水平等技术指标为主的项目,在项目完工评价阶段评估其是否达到预期指标,未达到的将收回专项资金。 

  六是进一步规范了申报工作。将省属及央企项目转由属地部门报送,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新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申报审核渠道。后评价工作提前介入,在申报阶段要求企业承诺在项目未达到预期指标情况下退还专项资金。强化申报单位审核,增加申报单位审查项目现场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发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智能化、服务化发展,传统产业循环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为山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     

  马学英:

  感谢马运侠副主任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今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达到了20亿。请问在资金的监管方面有哪些措施,来保障专项资金取得预期效果? 

  武志远: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在我省财政刚刚进入恢复性增长的状态下,拿出20亿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可以看出省委、省政府对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换增长动能的信心和决心。作为公共财政资金,如何让其用得更有效、更合规,这也是我们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的一个重点内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两个机制:一是绩效考评机制,涵盖专项资金设立、实施、完成等各个阶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依据;省财政厅及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由经信部门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结果,提出项目完工意见。对以经济指标为主的项目,在项目完工5年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其累计形成的新增税收收入小于资金支持额度的,收回资金差额。对改善环境、提高社会效益、增强技术质量水平等技术指标为主的项目,在项目完工评价阶段评估其是否达到预期指标,未达到的收回专项资金。二是责任追究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自觉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责任追究不仅只针对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对违法、违规的审核部门、中介机构等同样会进行追究。     

  人民网记者: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是省政府去年3月发布的,今年又做了修订,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马运侠:

  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是省委、省政府在去年工作实践和对其他省份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决定。在去年专项资金使用中,我们注意到,一是资金支持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适用性相对不足。2017年技改资金以贷款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作为计算支持额度的基数,对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适应性不足,对技术创新、信息化、软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轻资产比例较高的项目支持力度较低。如山西华翔智慧铸造信息化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仅210万元。修订后,对轻资产项目将改为按照类型进行奖励支持,不与其固定资产投资额挂钩。二是资金支持对象范围相对偏窄。2017年技改资金支持范围为省内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但我省规模以上企业仅3500余户,数量远远低于中部其他省份(安徽20100户,江西11500户,河南23800户,湖北16474户,湖南14779户),与沿海省份(江苏48015户,浙江40367户,广东42881户)差距更为明显,并且规模以上企业也并非全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反而部分通过技改可以实现“小升规”的企业也不在支持范围,覆盖面相对不足。修订后,将资金支持对象扩展到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具备“小升规”潜力的企业。三是资金支持力度相对偏低。2017年资金支持比例参照当年央行贷款基准利率(2017年为4.35%),远低于国家15%的比例,与其他省市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今年,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的支持比例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5倍,更加有利于发挥资金导向作用。    

  山西日报记者:

  刚才马运侠副主任特别提到了技术改造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能否详细介绍下相关情况?    

  张效生:

  坚持绿色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提出的重大任务。在这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中,骆惠宁书记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注重技术改造与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相结合。在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专门设置了绿色制造推广专项工程,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重点解决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问题。 

  2017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共支持节能项目32个,总计安排技改专项资金1.37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6.8亿元。通过专项资金对节能类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一是有力促进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一直以来存在着缺乏有效财政政策支持等情况,相关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融资贵的问题。专项资金的支持促进了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二是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开展节能的内生动力。通过资金手段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加深了企业对节能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加之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过程中市场机制作用的显现,使企业认识到,节能不仅能降低成本,而且可以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获取利益,企业节能的主体意识得到加强,使企业有更强的内生动力去开展节能工作。三是有效促进了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通过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绿色制造推广项目,产生了引领效果,使企业对推进技术改造有了更强烈的紧迫感,有助于带动传统产业企业提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绿色制造水平。四是推广了一批新的节能类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我们对采用技术先进、示范效应好、节能潜力大的技术项目进行了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的20余项节能技术在此次支持项目中得到了有效应用。五是促进了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符合绿色制造推广专项申报要求的前提下,我们优先支持企业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采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力地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我们将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中,继续重点支持一批工业领域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高耗能、高排放的领域,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和高碳企业以实施重大项目为载体实现节能减排,拓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太原日报记者:

  能否详细介绍下专项基金的几种补助方式和具体的标准?    

  武志远:

  专项资金支持主要采用贴息、补助和奖励方式。 

  贴息是对企业(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额度参照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申报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等专项项目支持比例为基准利率2倍,其他项目支持比例为基准利率1.5倍。 

  补助是对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支持。补助额度参照贴息方式支持比例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计算。 

  奖励是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及其他轻资产项目和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奖励额度按项目类别确定。   

  马学英:

  记者提问到此为止。 

  非常感谢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的3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省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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