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公安交警支队召开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来源:吕梁市新闻办 更新时间:2019-08-14 07:34:0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日趋严峻的道路交通秩序,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因为其秩序乱、隐患大、事故多、处置难,加强市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据统计2019年1——7月份全市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发生507起,占事故总数的20.26%;死亡4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7%;受伤630人,占事故总数的22.48%。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建立健全市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8月1日至12月30日在市区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

  

2019年8月13日上午在支队四楼会议室,召开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吕梁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韩毅参加新闻发布会。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负责人张士文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法制报、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吕梁广播电台、中国交通在线、黄河新闻网、吕梁在线、石州之剑等驻吕省市共10余家媒体单位应邀参加发布会。

  

  整治重点

  


  

四类重点车辆: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外卖电动车等重点车辆;

七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驾乘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追逐竞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截止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了广泛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发出温馨提示。在吕梁电视台就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每天发5条温馨提示;在市区通过显示屏发布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二是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在吕梁电视台吕梁新闻前的黄金时间播出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给广大驾乘人员以警示作用;三是在市区主要人员集散地进行宣传。每天在市区不同路口,拍照20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行为,在离石宏泰广场、离石师范的大显示屏上进行曝光;四是发布了通告。由市公安局发布了市区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整治通告,通告通过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并组织民警在主要路口、路段进行宣传发放告知书;五是通过“两微一抖”进行了先期宣传,推送各种摩托车、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如何正确佩戴头盔等视频及文稿。

第二阶段:攻坚整治阶段(8月7日至8月31日)由支队统一安排部署,离石上划重新组建的四个大具体实施,将在充分模清、掌握摩托车、电动车行驶区域、出没时段等规律的基础上严密勤务组织管理,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优势警力,形成严管态势。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8月31日至11月30日)。继续深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结合各大队管辖区域特点,每周集中警力组织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民的行车、行人秩序注重常态化管理措施,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第四阶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11月30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将集中整治行动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形成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当前,支队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了33个交通劝导站,2019年8月12日前,通过对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采取劝导教育方式,填写一份试题,转发一个微信朋友圈的教育方式,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下一阶段在劝导教育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逐步向全市扩大整治效果,依托劝导站,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初次査纠予以参加学习教育,书面警告再次査纠一律暂扣车辆并按规定处罚。涉牌涉证的摩托车一律查扣,对强行冲关、暴力抗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集中优势警力查纠各类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使我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执法形象显著提高。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市民“关爱生命、头盔戴起”,让戴头盔成为自觉行为。让吕梁交通秩序一天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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