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考古前置工作有关情况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3-10-09 09:35:08

10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考古前置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文物局围绕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全省考古前置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任务管理,全省考古前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

省文物局副局长白雪冰;

省考古研究院院长、研究馆员王晓毅。

请他们介绍我省考古前置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白雪冰副局长作介绍。

省文物局副局长   白雪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文物局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文物工作的诸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落地等要求,在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协同配合下,全省文物系统凝心聚力推改革,主动服务抓落实,根据我省文物资源分布特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省文物局重点推进建设用地考古前置改革,做好制度设计,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协调共赢。

一是精准谋划,科学完善配套政策。省政府办公厅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了《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规定更加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省文物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土地收储(出让)前考古前置工作介入时间节点,确保前置管理规定更具有操作性。针对开发区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省文物局制定了《开发区文物考古工作服务指南》,结合文物资源所处地域,分批次开展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科学、精准划定避让区、勘探区和释放区,在有效保护好文物基础上,解决好开发区建设用地与文物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

二是主动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改变以往“被动跟进”工作模式,成立由省文物局牵头、市县文物主管部门、考古机构参与的文物考古工作专班。建立文物专管员和考古工作月调度制度,协调解决全省考古前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全代办服务活动,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指派专人跟踪、协助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推进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前置工作。重点针对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用地时间紧迫的突出问题,开展文物保护评估冬季行动,加快推进开发区文物保护评估,保障开发区建设,实现了让项目方“拿地即开工”。

三是加强联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文物、商务、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信息对等共享,会商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文物保护评估及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此外,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联合在侯马市召开考古工作服务项目建设推进会,以会代训,加大文物保护评估、“标准地”改革政策宣传指导;省文物局联合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加强考古前置政策培训解读,消除了开发区管委会对文物保护评估及考古前置工作的认识误区和顾虑。

四是全力推动,考古前置稳进有序。2020年以来,全省完成考古调查勘探2388项,勘探总面积约15327.8万平方米,较2020年之前三年数量总和(964项、5327.4万平方米)还要高,完成考古发掘450余项,有效保护了一批地下文物。同时,省文物局加强全省考古勘探队伍调度,完成了全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文物评估,在精准圈定考古勘探区域基础上,释放不符合地下文物埋藏规律土地共约45774.53万平方米(约合686617.95亩)。开发区管委会向省文物局提交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开展考古勘探,初步探索出一条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路径。

考古调查、勘探是做好地下文物保护的最基础一步,是我们揭示本源、探索未知,推进中华文明进程研究的重要基础工作。做好文物考古工作,发挥山西考古工作在实证尧舜禹传说、诠释山西在五千年文明演进中的作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定位与要求,也是推进山西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政策落地。结合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加强文物、自然资源、商务、财政及开发区管委会沟通与协调,深度分享信息,坚持考古工作调度,全面跟进并指导省、市考古机构加强合作,持续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抓好工作落地。

二是严格把好工作质量。督促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加强对考古前置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信息,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特别是分类做好71个工业类开发区文物保护工作监管,及时跟进项目进度,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山西文物工作形象。

三是持续推进改革深化。考古前置是一项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省文物局将督促、指导市县结合实际在制度设计、精准管控等方面探索并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工作方式,深入推进此项改革。谢谢!

马学英:

感谢白雪冰副局长的介绍。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新社记者:

山西考古前置管理制度有哪些突出特点?

省文物局副局长   白雪冰: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落实党中央“先考古、后出让”要求,推动我省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做好地下文物保护,我省出台了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目前我省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等市已经印发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总体来看改革推进效果较好,进一步压实了文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达到服务好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考古前置制度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文物工作区域趋向精准化。我们结合多年实践经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考古前置管理规定首次明确提出石质山体、土层覆盖较薄的基岩、以砂砾石堆积为主的现代河道滩涂地等三类土地在考古调查后可不进行考古勘探,通过大孔距勘探、区域文物评估,精准划定避让区、勘探区、释放区,实现文物保护工作区域的精细化管理,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工作机制搭建更加清晰化。首次明确了由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督促土地收储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文物主管部门提供年度供地计划,便于文物主管部门统筹开展拟收储、出让土地的考古前置工作。明确市县政府负责土地储备、熟化的相关部门是配合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考古前置工作的主体,须在土地收储过程中组织完成拟收储、出让土地的地表附着物清除工作,便于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勘探单位进入拟用地范围开展考古勘探等。由此形成了市县政府、自然资源和文物部门等各负其责、协同开展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的工作机制,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

三是工作时限服务实现承诺化。这次考古前置制度设计中,我省文物工作者自加压力,明确向社会承诺工作时限:在具备进场作业条件下,要求考古勘探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200亩以内、200-400亩、400-600亩建设用地考古勘探。同时,须在完成考古勘探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考古勘探报告,体现了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理念。

建设用地考古前置是一项改革探索,在落地中还会有一些新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考古前置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梳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考古前置配套政策,更好地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谢谢!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中心记者:

考古前置是一项改革工作,开发区作为推进此项改革的重要依托区域,省文物局是如何开展开发区区域文物保护评估工作的,并确保评估的科学性的?

省考古研究院院长、研究馆员   王晓毅: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做好我省工业类开发区文物保护评估工作,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分类开展。我省共93个开发区,包括22个农业类和文旅类开发区、71个工业类开发区。鉴于文旅和农业类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不全面建设,明确不对这22个开发区进行文物保护评估,这两类开发区若有涉及建设的单个项目,可单独申请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等文物保护工作。针对工业类开发区,省文物局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区域文物保护评估,结合开发区地形地貌,通过实地勘察、科学评估后划出不同文物工作区域,目前已完成全部工业类开发区文物评估。

二是拉网式调查。省文物局指导,组织省级考古研究机构联合市县文物部门组建文物评估队伍,对开发区规划范围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考古调查。实地调查前,详细梳理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涉及到的不同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开发区及其周边以往考古勘探、发掘情况和地质地貌特征等,并设计好调查路径。考古调查重点核查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地表、断面是否存在古代文化遗存,做好调查记录。

三是大孔距实探。根据考古调查实际情况,将开发区规划区域进行划分,针对调查时地表或断面文化遗存分布情况、地形地貌等,设计布孔位置、布孔数量、孔距等,做到有的放矢。大孔距勘探及对探孔内地层的详尽记录是对资料收集整理和考古调查工作的检验与夯实,是进一步了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不同区域地层堆积的重要手段,为科学划定避让区、勘探区和释放区提供扎实依据。

四是多学科评估。为确保开发区文物评估工作质量,省文物局成立了开发区文物保护评估专家库,由第四纪地质、考古、古建筑等领域及具有丰富勘探经验的技术人员共71名构成,专家全程指导、参与开发区文物评估工作。经过前期资料梳理、实地考古调查、大孔距勘探,初步划出避让区、勘探区、释放区三类区域并形成开发区文物评估报告。经组织专家审核同意评估结果后,向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分类文物保护工作意见。

五是承诺书履责。地下文物遗存的埋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经过文物评估划定的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释放区,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实行承诺基础上的释放。开发区管委会向省文物局提交书面承诺书后,在土地出让后进行建设时,如果新发现地下文物遗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待采取文物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施工建设,履行好文物保护责任。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继续通过全省考古调度,统筹做好全省考古前置工作,加强考古勘探、发掘项目过程管理,推动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互利共赢。谢谢!

山西日报新媒体部记者:

全省工业类开发区数量多,规划面积以平方公里计,是通过哪些举措保障开发区文物评估和全省考古前置工作稳步推进的?

省文物局副局长   白雪冰: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保证我省开发区文物评估和考古前置工作高效高质完成,省文物局在加快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强化质量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由“申请后审批”变为“申请前服务”、由“单个项目评”变为“区域整体评”、由“企业付费”变为“政府买单”。

一是联动审批优服务。省文物局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通过横向与纵向的联动服务,使不同审核节点相互衔接,有效提升审批质量。横向方面,省文物局审批服务窗口和开发区土地出让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主动对接服务、跟踪延伸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互通、流程衔接、信息共用效率,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纵向方面,省文物局建立了全省开发区文物考古工作专管员制度,形成了主动对接、双向沟通、跟踪反馈工作机制,确保省市两级考古勘探审批与业务部门之间形成“一揽子标准、一竿子到底、一盘棋统筹”的整体工作格局,有效破除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优化流程提效率。省文物局以“审批速度最快、服务效率最优”为目标,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零跑腿”工作指引》,将开发区文物评估和考古前置工作纳入“网办网审”范围,实现便捷化审批办理,享受无差别审批服务。省文物局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若干工作举措》,按照“分级受理、同步审查、分级决定”的方式处理需要不同层级审批的事项,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最快捷、最精准、最高效的服务。

三是强化监管保质量。针对全省考古工作调度发现的问题,省文物局责成省考古研究院跟进并统筹好全省考古发掘进度,责成省文化遗产勘测与保护研究院统筹开展全省考古勘探,责成市县文物主管部门加大考古勘探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工作力度,保证考古前置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同时,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对全省考古项目监管。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积极规范、优化全省考古前置工作流程,督促考古队伍按时限完成考古勘探及勘探报告编制。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全面统筹全省考古力量,进一步加大考古前置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全域考古勘探工作前置的路径方法,优化工作举措,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文物贡献。谢谢!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院两位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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