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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9-09-09 11:46:00
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二手房),住房坐落于 (详细地址),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委托贵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以下账户,并郑重承诺资金到账后的使用风险与贵中心(部)无关。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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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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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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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买受人)(签字):
联系电话:
收款人(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材料一式两份于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