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资料

来源: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9-09-09 15:07:00

  一、异地缴存证明及明细表  

  二、贷款申请(借款人) 

  三、征信(双方) 

  四、身份证原件(双方) 

  五、户口本原件(双方) 

  六、结婚证(单身证明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离婚证(离婚协议、承诺书) 

  七、收入证明(盖公章或人事章)、工资表(盖财务章)或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收入测算表,借款人夫妻双方或共同还款人提供 

  八、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盖开发商公章) 

  九、购房合同复印件 

  十、收据复印件 

  十一、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已备案的不需要提供) 

  十二、个人资信证明(担保人)、担保人身份证原件或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十三、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