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业务指南
来源: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9-09-10 17:52:00
①新增单位——指以前从未缴存,现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新开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②缴存登记——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提供单位法人证、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③职工开户——单位提供缴存人员名单和有关身份信息,工资表及基数申报表,审核材料后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④单位经办人从系统打印缴存登记回单,核对回单金额人员无误后签字确认。
⑤单位提交人员需要变动的申请。
⑥单位提交转移申请。
⑦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持身份证申请办理。
⑧单位提供办理基数和比例变更的有关资料,经审核后变更。
⑨单位按照缴存登记回单的金额转帐至回单上的提供的住房公积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