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3-02-16 11:46:18


社会各界:

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对我中心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巡察反馈会。反馈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我中心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3类13个方面存在18个具体问题。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问题,正在整改并需长期坚持4个问题。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班子抓整改落实情况

(一)迅速安排部署,精心推动落实。巡察反馈会后,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随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议,会上通报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做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巡察整改期间,中心先后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达10次以上,精心精准精确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中心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3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县(市、区)管理部及市中心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组织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及整改要求,针对每个具体整改任务分别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着力做到巡察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从而保障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完善工作机制,整改成效显著。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与中心运行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形成了中心党组统揽、分管领导牵头、职责部门领办、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督办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自我加压,举一反三,着力将巡察整改重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及完善长效机制上,先后解决了一批一直以来无法根本解决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了一批党建、财务、业务等管理制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初步摸索出了一批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全系统巡察整改成效显著。

二、巡察反馈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学用结合较差。

存在问题:2019年以来,公积金中心党组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0次,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2次,但未能以较高的政治站位领会落实,没有对照上级文件精神检查自身在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政策、防范资金运行风险、从严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我中心党组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安排,坚持定期研究和安排部署理论学习工作。2022年以来,中心党组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相关制度建设、内容形式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专题研究6次,全力推动全系统理论学习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配齐配强人员,充实队伍力量。确定了1名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主任牵头总抓理论学习工作,促进队伍能力融合升级。抽调了3名专职干部负责理论学习工作,实现队伍专业化。成立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充实了致远读书会,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形成了中心党组统筹、分管领导总抓、综合科具体落实的机制,充分发挥了理论学习在各层各类干部职工中固本培元、凝心聚魂的作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三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理论学习。坚持把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作为管理学习、规范学习、推动学习的重要保障,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晨学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入行;四是丰富学习模式,构建学习型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的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最新大政方针;近年来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及法律规范;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国住房公积金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接待礼仪、职业形象、社交礼仪等政务服务礼仪等方面细化学习安排,通过技能提升、素质拓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等形式长期持续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学用结合,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2022年,共开展了党组学习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学习5次,集中学习30次,中心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理论学习宣传报道5期;五是周密组织安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关于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的通知》,抓好学习形式,以专题学习、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培训为载体;抓好“通读”,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抓好专题辅导,由中层以上干部轮流讲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工作;组织理论知识测试,加深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谈认识、说体会、话担当,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开展专题辅导2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业务网点开展宣讲活动4次,组织知识测试1次,各县(市、区)管理部分别开展理论学习2次。

2.执行法规政策存在偏差。

存在问题(1):公积金管委会职能空转。2014年至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一直没有调整,原有主任、副主任、委员已全部调离,其职能范围内的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提高贷款额度等事项未按《条例》规定进行集体决策。2019年以来,公积金中心未申请召开全体会议,实际运行中相关决策仅报分管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精准把握政策。一方面专题学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条例》的清晰认知度和政策掌握度,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开展好业务服务工作;另一方面专题学习了管委会有关章程制度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执行管委会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行政职能代替管委会会议决策的现象发生,不断提高管委会决策水平、中心管理服务能力、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质效;二是调整决策机构,优化议事职能。经请示市政府同意,调整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管委会按章程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共同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推动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并向管委会5位副主任及以上领导征求了意见,下一步,将向全体委员征求意见;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与中心工作实际进行综合分析,并请示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同意,拟定于今年年初召开管委会全体会议,主要就管委会组织机构、规章制度、2022年年报、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内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存在问题(2):违规开立银行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6年在民生银行违规开立委托贷款账户、2020年又变更为存贷款账户。2021年7月省住建厅要求撤销该违规设立账户后,8月中心停止民生银行的缴存业务,直到2021年12月资金才全部转出,账户余额为零,但目前该账户仍未注销。

整改情况:2022年9月,我中心已安排专人及时到民生银行办理了注销手续,现该账户已注销,今后中心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存在问题(3):不规范缴存情况仍然存在。

①文水、柳林、交城、孝义等管理部未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规定调整缴存基数,实际基数低于要求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文水、柳林县财政拨款缴存单位已整改,从2022年1月起,全部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交城、孝义管理部已联系缴存单位,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规定调整缴存基数,现已整改完毕。

②市县共有458家单位不按月缴存,无法及时计息,损害缴存职工利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缴存政策,让各缴存单位引起重视,实行按月缴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通报制度,跟踪整改进度,每周一将上周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际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并就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催缴制度建设,健全催缴规则,规范催缴行为,建立单位不按月缴存工作台账,每月月初在经办人微信群进行缴存提醒,月底指定专人定期排查,欠缴一个月的进行电话催缴、欠缴两个月的进行书面催缴、欠缴三个月的深入缴存单位与领导交涉,督促缴存单位按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四是统一口径,对不按月缴存单位按不同情形予以区别,针对因机构改革撤并合并、部分县市财政紧张,部分条管单位因审批程序繁琐、拨款流程复杂等拨款迟,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因经营困难、效益不佳,部分缴存单位人员变动未理清手续等不能按月缴存的,要求缴存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五是针对现有的不按月缴存单位按照辖区管理原则进行任务分解,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和整改;六是加大业务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缴存单位经办人政策业务培训和网厅操作技能培训,使缴存单位经办人熟悉缴存政策,规范缴存业务。截至2023年1月17日,全市累计整改411户,全市整改率达89.74%。

3.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存在问题(1):资金运用率较低。中心开展工作侧重缴存、扩面,但在支持个人贷款上用力较少,省住建厅要求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不低于80%,而我市2019至2021年个贷率分别为31.34%、28.54%、32.16%,连续三年全省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凝聚思想共识。近年来,由于我市经济下行及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等因素影响,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逐年下降,而要将个贷率提升并非一日之功,必须转变思路,长久发力。去年以来,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个贷率提升工作,多次就该工作进行专题研讨,着力从客观、主观两方面寻找原因,积极探索提升个贷率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由此研究确立了“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提高贷款余额;放宽提取政策,减少存量资金,降低缴存余额”的总体工作思路,坚定不移抓好主责主业,并积极改变过去对业务指标简单量化的考核模式,提出了“六提一降”(提高个贷率、提取率、网办率、整改率、增值收益率、满意率及降低逾期率)的业务工作思路,该工作思路也被作为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吕梁市“六提一降”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一文也在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今日头条、吕梁日报、《吕梁改革信息》等媒体上相继报道;二是确立贷款方略,发挥主引擎作用。确立了“市内市外双拓展”贷款方略,将全市贷款业务分为12个县市、市直+离石、太原市三大板块,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项目化运营。各县(市、区)管理部主动深入社区、企业、售楼部现场服务,强化政策宣传,与多家房地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将贷款服务前移,扩大贷款普惠面。孝义、汾阳、市直个人贷款发放工作在全市领先;市中心工作专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过去的“等客上门”为“上门揽客”,加大市场调研,积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主动上门服务、座谈沟通、调查研究,提高服务效能,及时开展开发商阶段性保证业务,解决缴存人的各种贷款需求,同时不断挖掘二手房贷款潜力。2022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880笔12.4亿元,取得历史新高,已审批未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2.96亿元,全市个贷率较2021年年底提升了2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开通异地(太原、晋中)购房缴存地贷款业务,延伸服务窗口,强化跟踪服务,为异地购房职工提供缴存地受理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2022年,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项目共为214户家庭提供了达1.4亿元的低息贷款;三是优化提取政策,释放存量资金。先后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政策、“清零行动”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购房政策、提高单身租房提取额度等4项提取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率。2022年,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22.0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亿元的122.67%,同比增长18.52%;四是借力政策宣传,提升网办率。先后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线上线下结合,深入房地产开发商、缴存单位、缴存人中,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面对面业务解答,借力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吕梁日报等媒介助推政策宣传,引导缴存人通过各类线上服务平台申报办理业务,全面提升政策知晓度,进而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2022年,共发放宣传资料7万多份,全市缴存单位归集业务网办量达5.77万次,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办量达2.9万人次;五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增值收益率。把提高增值收益率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资金保值增值、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任务,优化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和完善了灵活高效的协定存款机制,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合理配置中长期存款,力促增值收益最大化,提高资金运作效益。

存在问题(2):资金划转风控不严。2019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年度结息、银行间资金划转等大额资金划拨共计84.33亿元,其中银行间资金划转共256笔涉及金额26.68亿元,但中心未建立健全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实际运行中缺少资金划拨监管审核程序,存在口头请示、未经审核先行划拨、后补手续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制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行为;二是住房公积金3000万元以下的日常业务所需资金调拨经主任专题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执行联签审批制度;三是住房公积金3000万元及以上资金跨行调拨按照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并执行联签审批制度;四是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在防范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最大可能地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存在问题(3):截留缴存人公积金,侵害缴存人利益。截至2021年12月底,公积金中心未遵守《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对账记账工作,总计有1342.59万元公积金长期未分配到个人账户,也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其中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31日有120笔267.53万元,2018年度有40笔235.21万元,2019年度有30笔73.36万元,2020年度有32笔47.86万元,2021年度有306笔718.64万元。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处理上述资金时,未将截留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对账记账工作制度,明确相关科室职责,杜绝推诿扯皮,探索推进“管办分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通报制度,跟踪整改进度,每周一将上周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际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并就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全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对业务政策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四是针对未分配到个人账户的情况,由市中心相关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逐笔核实,主动与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及时联系,逐笔核对无误后做入账处理;五是针对不符合分配条件的款项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六是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提醒功能,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操作系统;七是完善清理未分配资金长效机制,指定专人每日负责查询各银行当日进账情况,建立未分配资金工作台账,及时联系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前往柜台处理未分配资金;八是加大对经办人政策业务的培训力度,明确缴存业务操作要求,严格执行按月缴存、按规定流程和备注登记号等汇缴要求;九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缴存单位经办人政策业务培训和网厅操作技能培训,使缴存单位经办人员熟练使用网上业务大厅功能,规范缴存业务。截至2023年1月17日,清理面达到81%以上,将于今年2月底前完成初步清理工作,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清理“睡眠账户”缺乏主动、作为不够。截至2022年5月,全市公积金超过两年没有缴存记录的账户(即“睡眠账户”)共有648个单位,涉及3.5万余人、3625万余元。上述人员有的已调离,有的已退休或死亡,但公积金中心未采取措施及时通知缴存人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或提取销户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清理“睡眠账户”长效机制,每月指定专人定期排查,建立睡眠账户清理台账,符合清理条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按照辖区管理原则进行清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要求缴存单位或缴存人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或提取销户手续;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梳理、简化清理“睡眠账户”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做好数据完善工作,组织全市窗口人员做好前台服务,做好缴存单位、缴存人线上办理的指导工作,加大对线上、线下渠道的宣传力度,建立睡眠账户清理通报制度,每周进行整改进度汇总,对整改优秀的管理部进行表扬通报,对整改力度不大的管理部进行批评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针对现有的“睡眠账户”,统一对系统内睡眠账户进行起底筛选,并按照辖区管理原则进行清理任务分解,指定专人排查,建立睡眠账户清理台账,向睡眠账户的缴存单位发出清理通知,有序开展睡眠账户清理;四是统一清理口径,对“睡眠账户”按不同情形予以区别处理,有其他公积金账户的,要求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对符合销户提取的推广使用APP或网厅提取;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直接还贷;五是针对“睡眠账户”信息不完善、封存原因缺失等情况做好“睡眠账户”个人信息完善工作;六是针对缴存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等和缴存人死亡或基础信息不全等形成的长期封存无任何业务的睡眠账户,无法联系单位,多方寻找不到缴存人,账户余额低于300元的,做销户处理,涉及的公积金余额和孳生利息计入公积金其他收入,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做公积金其他业务支出处理;七是针对因财政资金审批不到位、机构改革撤并合并、企业经营不当暂时无力缴存等原因导致缴存单位欠缴形成的“睡眠账户”,加大催缴力度,对欠缴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催缴,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对缴存单位加大业务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网办率。截至2023年1月17日,督促告知相关开户单位达83%以上,符合清理条件的将于今年底前全部清理,并长期坚持。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存在问题:中心仅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但从未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也未按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对宣传阵地管理不够,目前,该中心有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覆盖群体广、影响范围大,但缺乏内容发布的审核机制和舆情应对方案,风险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重新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主任牵头总抓,确保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分析研判,筑牢思想防线。2022年先后3次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中心党组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分管领导针对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对分管管理部(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各管理部(科)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本管理部(科)工作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阵地管理。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应对策略等分析研判,及时有效预防意识形态问题发生,切实加强阵地管控和队伍提升;四是健全宣传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宣传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促使全系统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五是抓实舆情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印发了《社会舆情应急管理办法》,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制度出台流于形式。

存在问题:2021年1月中心编制了《工作制度汇编》,共包括72项制度,但部分内容存在抄袭现象,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出现“法律事务处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工作”,而该单位现在并无执法权、也无法律事务处;部分制度空转,如从未按《金融业务受托银行考评办法》规定对受托银行进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中心管理能力。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筛选、补充和完善,修订完善了关于党的建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5方面共计48项制度,从制度建设入手,明确具体要求,坚持让中心管理有章可循,全面提升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二是紧密联系基层,筑牢战斗堡垒。建立了《联系基层制度》,规定中心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每季度至少深入基层一次,坚持领导带头、优化服务机制、切实改进作风、营造浓厚氛围,聚焦基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影响工作落实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拿出具体举措,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2.专项整治查摆问题照搬照抄。

存在问题:2019年12月,该中心“市委办牵头的三个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台账”中梳理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问题竟然是“缺乏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等问题解决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明显照搬别的部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撰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听取重点工作材料列入党组会议议题,需经党组会议讨论并通过后才能正式印发并归档管理;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杜绝“照搬照抄”。指定专人负责,结合中心实际,实事求是撰写工作材料;三是完善规程,提升撰写质量。重点工作材料形成初稿后,需先征求相关科室意见,修改完善后呈送分管领导签字,审议通过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

3.服务群众意识淡薄。

存在问题:兴县、中阳、文水、汾阳、交城等县级管理部在办理缴存、贷款业务过程中,擅自增加审批资料,人为增加群众负担,要求办事人员提供已明令取消的《新增人员缴存登记表》《单位开户登记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科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整改,办事人员再未收取明令取消的审批资料;二是向各窗口、业务网点分发了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引导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住房公积金法规和业务知识等内容,增加专业知识储备,增强业务办理能力;三是根据《关于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的实施方案》,重点组织学习了近年来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领导讲话及法律规范,市中心印发的重要文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规程,调动干部职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干部职工在常学常新上不断提升理论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4.服务窗口作风散漫。

存在问题:2020年、2021年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先后9次因工作人员缺岗、玩手机、睡觉、吃零食、服务态度差、业务不熟悉被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另2020年12月29日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显示,该中心热线电话一周时间呼入304个,呼损127个,接通率仅41.78%,远低于承诺的97%。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15分钟服务圈”,提升服务效能。在吕梁市区新设3个业务服务网点,与原有网点共同形成了“东南西北中”网点格局及“15分钟公积金服务圈”,切实为缴存人办实事、办好事,让缴存人更好地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便利和实惠,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设立业务网点以来,城中、城东、城南业务网点累计受理现场咨询4850余人次,受理业务量达4252件,占市本级总业务量的47%;二是探索“管办分离”,提升管理效能。将市中心主要业务下放至市直各网点,按“市直管理部”的模式运行,实现中心管理层与运营层之间的互相制约,中心由此退出住房公积金运营的“运动员”角色,成为专司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的“裁判员”,形成自下而上的统一模式,使得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各部门职责更加明确,住房公积金决策、运作、监督相对分离,政务、业务、财务分离,规避资金风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面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创建文明窗口,争当服务之星。印发了《关于开展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每月选出本月“服务之星”,每年底评出年度“服务之星”,从而树立服务标杆,提升服务品质;四是全面落实“好差评”,推动服务升级。实施“好差评”制度以来,我中心坚持服务事项“一事一评”,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截至2023年1月18日,我中心政务服务热线叫号率达87%,评价率达96%,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整改;五是开设“绿色通道”,切实助民纾困。利用“绿色通道”帮助老、弱、病、残及军人、军属优先办理业务。设立“便民服务箱”,放置老花镜、一次性口罩、棉棒、创可贴、充电器等物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更进一步把服务窗口打造成“接地气”的服务阵地;六是完善制度体系,优化作风建设。出台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工作纪律、请假、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高质量考核助推高质量服务水平,助力中心发展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存在问题:中心进行财务报销签审程序不规范,导致财务审核功能弱化,随机抽查的109份凭证中,领导先签字的有40份,会计未签字的有48份。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在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我中心立即整改了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目前,财务报销严格按规范的审批流程运行,今后的工作当中也将坚决杜绝出现审核未签字支付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组织生活不规范。

存在问题:如2019、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征求意见、未开展谈心谈话;2019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上,多数党员无个人剖析材料,且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除中心党支部的2个党小组外,其余3个党小组均由相邻县管理部党员组成,“三会一课”没有正常开展。此外,2019年以来,中心从未召开过支部党员大会,2021年8月以来支部书记一直空缺,2017年至2021年的党务工作由非中共人士负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梳理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逐项整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反映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问题,正在整改2个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22年11月9日,已向市直工委提交了《关于成立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近期将完成成立党总支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重新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三会一课”等16项党建工作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提高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三会一课”等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按照会议议程做好详细会议记录,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2022年,中心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党员大会3次,党支部学习5次;四是夯实工作力量。按照市直工委从事党务工作必须是党员的要求,将党务办设在综合科,同时指定了2名招才引智中的党员为专职党务干部,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切实做好全系统党务工作;五是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员在这个过程中互相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清晰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灰尘,进一步明确自身短板、调整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从严做好干部“政治体检”。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存在问题:如2019年,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未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还有两名工作人员在2020年预备、2021年转正时,均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了相关党员转正手续,从严从实规范党员发展和转正程序;二是已于2022年11月9日,向市直工委提交了《关于成立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拟成立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近期将完成成立党总支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今后,中心组织机构将更加健全,发展党员程序将更加规范;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四是重视全系统的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干部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存在问题:2006年以来,公积金中心没有调整配备过中层干部,现在市中心各科、各县级管理部均为临时负责人;2019年12月中心启动了科级干部选拔工作,因时任主任会前未与班子充分酝酿,致使选拔工作方案会上无法通过,未果。截至目前,20名正科职数空缺19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以来,中心三名副主任依次到任,领导班子充实后,本着成熟一批解决一批的思路,提拔了3名副科级干部为正科级(3名副科级干部为离石、交城、兴县3个管理部负责人,在调入或上划我中心之前就是副科级干部),目前,离石、交城、兴县3个管理部主任已到任;二是中心党组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中心的头等大事来抓,就当前遇到的科级职数的制约问题,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进行了请示沟通,同时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进行了报告。经协调,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降为副科级,副科级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前期条件具备;三是于2022年12月启动了副科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调研酝酿、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任前审查、形成考察报告、研究任用、任职归档等程序选拔副科级干部。2022年12月20日,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相关县(市、区)管理部及市中心综合科、财务核算科共12名副科级干部宣布到任。

4.巡察审计监督整改不到位。

存在问题:四届市委向中心巡察反馈的15方面36个具体问题,有8项问题整改不力,“随意列支印刷费”等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在整改过程中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均未上会研究,仅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2019年8月,中心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聘请山西华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发现35项问题,但中心未对审计整改作过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聚焦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提高政治站位,联系工作实际,分管领导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产生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明确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市委巡察二组〈关于对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主体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善整改台账,加大整改力度,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运用常态长效机制治理问题源头”的工作思路,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扎实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四届市委巡察反馈的5类15方面36个具体表现,结合本次巡察整改,组织了“回头看”,制定了《巡察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果固化情况,举一反三,综合施策,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取得工作实效。四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中的其中2项问题与本次巡察问题一并整改(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四是做好审计整改。根据审计报告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逐一细化审计项目牵头科室在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中的各项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科室、任务明确到个人。目前,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51个问题,已整改45个,整改成效显著。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业务情况,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齐抓共管、高效科学的工作机制。

三、构建长效机制情况

下一步,我中心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有关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纵深推进巡察反馈成果巩固。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对已经整改解决的问题,抓好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紧盯不放、攻坚克难、逐个突破,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着力构建有利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新成效、新变化、新气象。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好重点任务落地生根,不断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缴存人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8-8487277;电子邮箱:zhk8232002@163.com。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