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审批供应
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3-10-11 18:01:46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国土储国告[2013]第3号
因城市规划调整,供给吕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位于吕梁市丽景街北侧、市民广场西侧的文化广场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由公共设施用地变为其他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收回该宗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文化广场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吕梁市丽景街北侧、市民广场西侧。
3、面积:28506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有偿收回。补偿吕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支付的834.4173万元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
三、公告期限: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7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