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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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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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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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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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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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E-000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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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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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株
(被继承人)
林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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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晋绥路9号(原离石区307国道1幢3单元2层202室)公路局家属院北幢3单元2层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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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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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8-8487133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