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银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01-13 16:04:00

沈阳市和平区银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因本单位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离石区龙山路934号(原新建沟11号)4幢3单元3层西室,证号为晋(2018)吕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明。

 

            声明人:沈阳市和平区银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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