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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07-12 17:44:00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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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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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E000490 |
高晋帅 |
高国士 (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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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19幢市委家属院新4幢2单元4层408 |
面积:126.79㎡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