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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08-18 09:32:00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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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国 |
刘俊梅 (被继承人) |
离石区兴农巷18号(原离石兴农巷3号)农牧局家属院3幢中单元3层302室 |
面积:104.57㎡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