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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1-08-25 10:28:00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申请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2000字第C557号 |
李淑珍 |
李正本、许爱卿 (被继承人) |
离石区永宁西路225号(原离石市永宁西路)供销合作社1幢1层05室 |
面积:61.79㎡ |
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0日